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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小名片牵出百万巨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10:06   《法制与新闻》杂志

  培岳建东/文

  一乘客乘出租车前往机场途中,出租车司机向其抱怨出租车公司、交通局太黑,乘客下车时,有意无意地向司机索要 了一张名片。这名出租司机没想到的是,就是这张小小的名片,导致了海口市交通局局长吴淑楷的落马。

  司机抱怨引起乘客关注

  来自内地的大龙(化名),十几年来开着出租车跑遍了海口的大街小巷。2009年海口市更新出租车,通过与出租 车公司领导有关系的中间人介绍,大龙的朋友阿华(化名)也与出租车公司签订了协议,交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原以为交钱 后就可以等着开车了,没想到出租车公司又要阿华预交一年的“车份子钱”,否则就不签合同。阿华算了一笔账,每天车份子 钱是245元,预交一年就要89425元。阿华说,自己没其他手艺,不开出租车便没有收入,无奈之下他向亲戚朋友借钱 交清了这些款项。可过了几天,中间人来电话称,公司还要收取3万元的“茶水费”,否则签订的协议作废。得知消息后,出 租车司机们非常气愤,纷纷向交通局举报,但却无人理会。为了拿到车,阿华等司机只得根据中间人所说的地址缴纳了3万元 的“茶水费”。交钱后,司机们没有获得任何收据。据他们私下了解,根据出租车司机和公司领导关系的远近,他们向公司缴 纳的“茶水费”也从1.2万元到6万元不等,据称公司还要向交通局的主管领导交钱。由于没有证据,阿华等人向媒体的投 诉也不了了之。

  听了阿华的遭遇,大龙非常气愤,开车时,经常将阿华的遭遇向乘客讲述。

  2009年7月的一天早上,上早班的大龙像往常一样在海口街头揽客。在海口国贸某小区门口,一位衣着整洁的中 年男士坐上了大龙的出租车。在去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途中,男乘客向大龙询问“的哥”的生活,大龙便将朋友阿华及其他出租 车司机的遭遇讲给他听。

  这位中年男士下车时,特意向大龙要了张名片,称方便以后联系乘车,并耐人寻味地对大龙说:“我到时会给你答复 的。”

  大龙事后回忆,当时自己很纳闷:一位乘客打个出租车,还需要给司机答复吗?他并不知道,这位乘客是海南省某领 导,此次是去北京开会,因为司机家中有事,没来得及送他,所以自己乘出租车前往机场。

  “我自己算幸运,按国家特殊照顾安置才开上新车,除了出租车财产担保费、履约保证金5万元,没被收什么多余的 费用,我只是为老乡打抱不平。”大龙说。

  调查从名片开始

  原来,2009年8月,海口几名出租车司机到检察机关上访,反映在海口市更新出租车过程中,拿指标非常困难, 在交了相关费用之后,还要另外交纳三万到五万不等的手续费,而且交了钱不给发票,也没有收据,不知道交纳的钱做何用途 ,要求检察机关调查处理。这几名司机表示:如不及时查处,他们将联合更多的出租车司机上访。此事引起检察机关领导的高 度重视,指令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立即查处。

  随后,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接到了侦查出租车指标发放中违规问题的任务,按出租车司机大龙的名片寻找证 据。该局连夜召开会议,研究布置侦查方案。

  考虑到举报人出面举证,在举证材料上签字会有畏难情绪,同时担心司机大龙不愿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于是侦查员 选择了一种能让出租车司机容易接受的方式会面。“有人找我说要打车,让我到海口国兴大道见他,但一到那我发现他们自己 有车……”大龙介绍自己和反贪局侦查员首次见面时,让他着实吃了一惊。

  在海口某咖啡厅的优雅氛围中,一分院侦查员在包厢里和大龙坦诚相见,在得知对方身份及对自己身份保密的承诺后 ,大龙放下思想包袱,讲出了自己所了解的情况。

  据大龙介绍,“2009年海口新投放的出租车,除正常交费5万元外,额外还要交1.2万至6万元不等的茶水费 ,否则就拿不到车。交茶水费一般都是中间人通知后,集中到茶馆包厢或者其他办公地点交给出租车公司,收据、发票什么凭 证都没有,我老乡就白白花了2万元给××公司。”

  据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办案人员介绍:“大龙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线索,他的老乡确实在取得出租车指标过程中,花 费了数万元不合理的费用。我们顺藤摸瓜,找到两个中间人,从这些‘黄牛’的操作流程侦查,发现一些出租车企业在新车投 放过程中,在与司机签署相关合同前,不同程度地收取了额外的费用。”

  侦查员为取证打“的”100余次

  检察机关随后展开了缜密的侦查。为了打消出租车司机的顾虑,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海南省检察院一分院反贪局几 乎全员出动,连续上街乘坐出租车,进而向出租车司机了解情况,仅“打的”就打了一百余次,花费近三千元。为取得出租车 司机信任,侦查人员还打破将证人叫到检察机关做笔录的常规,在茶店、咖啡馆等不引人注意、证人感觉安全的地方,约出租 车司机前来调查取证。

  “在和广大出租车司机耐心细致的交流中,我们取得了第一手证据,掌握了相关信息,摸清了出租车公司涉嫌违规操 作的具体流程。”在调查中,办案人员了解到,海口市去年共投放751辆出租车的运营指标,与报废的出租车数量相比,指 标有所减少。由于僧多粥少,这时与出租车公司领导熟悉的人开始借机炒卖指标,在政府收取的5万元保证金(出租汽车经营 企业按每辆出租车财产担保金、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收取)后,由中间人出面和想承包出租车的市民谈,根据 和公司老总的关系远近,额外收取1.2万至6万元不等的茶水费。

  承包者同意后与之签订合同,开票收取正常费用后,再由中间人通知出租车司机到茶馆包厢、借用的写字楼办公室等 地点,向出租车公司领导缴纳无任何收据的“茶水费”。

  一名吴姓出租车司机说:“去年9月底,我向海口市罗牛山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交5万元押金的同时,还多交了 3万元才拿到‘琼A48×××’的经营权。”笔者与吴师傅取得了联系,吴师傅介绍:“额外收钱,这是出租车行业的潜规 则,或者说是明规矩,不额外送钱给公司或者他们的中间人,就别想拿到出租车的经营权。公司直接通知司机,要在5万元车 辆押金外再交3万元。如果公司突然通知不另外收钱了,我都不敢去领新车。”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侦查中得知,虽然部分出租车公司没有向出租车司机收取“茶水费”,但是 那些与出租车公司领导关系好的“黄牛”从出租车公司内部拿到出租车指标后,开始寻找下家倒卖指标,收取数万元不等的“ 茶水费”。

  此外,部分出租车公司还要求签约的司机,预交每天230元的“车份子钱”(指出租车租金)。在提取新车时,向 公司缴纳半年到一年半,5万至7万元不等的“车份子钱”。据办案人员调查,海口的出租车公司普遍都存在这个问题,向出 租车公司或者中间人交“茶水费”,成为出租车司机得到出租车的潜规则。整个海口的出租车公司,收取的“茶水费”等不合 理费用达上千万元。虽然出租车司机曾将出租车公司额外收取“茶水费”的情况,向海口市交通局进行了举报,但因没有证据 ,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潜规划”牵出交通局长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调查出租车公司投放新出租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时,发现原海口市 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吴淑楷与此有关。调查人员发现,在这些出租车公司收取“茶水费”时,吴淑楷采取的是不管不问、默 许的态度。

  “在出租车企业取得新出租车运营指标的过程中,交通局有关负责人涉嫌收受部分出租车企业的贿赂,所以我们对吴 淑楷展开调查。”办案人员介绍,如果出租车公司经理向交通局负责人行贿,可以在新出租车运力投放过程中加快办理效率, 缩短办理时间,以便于顺利将新车快速投入市场,牟取相关利润。

  2009年9月11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为名,对吴淑楷立案侦查。在掌握了吴淑楷基本犯罪事实和证据后,办 案人员要求吴淑楷到案协助调查。吴淑楷来到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不到24小时,就主动交代了自己所有的贪污受贿 情节。经过办案人员核实取证,最后确定吴淑楷涉嫌收受他人贿赂100余万元。这些贿赂款主要由三方面构成:“一是农村 公路发包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二是收受交通局下属干部职员的贿赂;三是接受出租车公司、公交企业行贿等。仅收受出租车 公司、公交公司贿赂就占全部赃款的30%。”

  掌握相关证据后,2009年9月22日,吴淑楷被刑事拘留;9月30日,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吴淑楷被逮 捕。2010年1月5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吴淑楷涉嫌受贿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吴淑楷,1955年12月出生,海南澄迈人,捕前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在2007年 至2009年间,其利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二十四笔 共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吴淑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 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原来海口有90多家出租车公司,实力强弱均有,行业不太规范,后来为了规范整合出租车行业,海口市交 通局选择了12家实力雄厚的出租车企业继续经营,其他出租车公司退市。但从这次的调查来看,这些出租车公司并非“实力 雄厚”,为了更换新车,出租车公司收取司机的钱到汽车制造公司交定金,然后从政府手里拿到出租车指标,再将指标卖给出 租车司机,巧立名目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然后用这笔钱到生产厂家提车发包给司机。由于找工作不易,不开出租车也干不了 其他行业,一些出租车司机为了能包到车只好逆来顺受,掏钱了事。

  在查处出租车公司违规收费的过程中,海口12家出租车公司收取了2000多万元的茶水费,当检察官去这些违规 收费的公司调查时,发现这些公司账面上并没有钱,钱都交给汽车制造公司了。昌导、长和、琼信、弘远四家出租车公司得知 检察院在调查他们收取“茶水费”一事后,连夜召集出租车司机开会,给司机打借条,掩盖其收“茶水费”的事实。还有的公 司让出租车司机出具不用退预收出租车承包费的便条。例如,得知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海口长和出租车公司琼A47××7 车主黄某、李某,于2009年12月4日,就写下了“本人自愿要求公司不用退还预交的出租车承包费”的便条,并签字画 押。

  笔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昌导、长和、琼信、弘远四家出租车公司共收取300多名司机不合理费用1400多万元 。检察官称,预收出租车承包费属于霸王条款,检察官建议,对于出租车公司收取的这些不合理费用,司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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