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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女友与尸同眠45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10:06   《法制与新闻》杂志

  李德荣/文

  2009年10月3日,湖北省襄樊市发生了一起惨案,16岁的打工人员卢军杀死17岁的同居女友后,竟与女友 尸体相伴而眠45天。卢军落网后,对杀害女友一事供认不讳,但对感情问题却闪烁其词。办案警官认为,胆大和怯懦、无知 和残忍、自卑和自尊同时存在于卢军身上,令他丧失了天良。

  打工少年杀死同居女友

  2009年11月26日下午2时,湖北襄樊高新区徐岗路一栋4层居民楼内,房东刘某敲响了楼梯旁一出租房的房 门。

  “丹丹,丹丹,这个月的房租该交了。”房里没有回应,刘某便拿着钥匙打开房门,扑面而来一股恶臭味,“这死娃 子们,上个厕所也不冲水,臭死人了”。

  刘某是这栋四层楼的主人,但他本人并不在这里居住,四层楼全出租给房客了。丹丹租住的这间房实际上是楼梯下的 一个储物间,窄小又阴暗潮湿,刘某摸索着打开电灯,发现屋里没有人,床下好像堆放了一些东西,刘某将手伸到床下一摸, 竟摸出了一身冷汗:“妈呀,怎么里面像是有条人腿?”刘某跌跌撞撞地跑出屋外,拨打110报警。

  高新公安分局刑警队和紫贞派出所大批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果然在床下找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刘某从衣着辨认出 ,那就是17岁的房客丹丹。租房的邻居告诉民警:“至少有一个多月没有看到丹丹了,10天前,丹丹的男朋友卢军还在这 间屋子住过,晚上屋里还亮过灯。”

  丹丹在距离出租房100多米外的一家酒店打工,酒店老板向民警反映:“丹丹大概是在中秋节那天离开酒店的,她 还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意思是说已经坐上到江苏的火车了,要到江苏去打工,还没有结算的工资就让男朋友卢军帮忙领了。”

  丹丹死了一个多月,卢军还在出租房里住过,警方立即对卢军展开全面调查和搜寻。11月28日凌晨3时,在武汉 市汉正街一家韩国料理店的员工宿舍内,襄樊追捕民警掀开了卢军的被窝,从梦中惊醒的卢军愣了一会说:“我就知道,26 号房东要来收房租了,如果突然有人要找我,那一定是襄樊的警察。”

  就地突击审讯中,卢军很快交代了他杀害同居女友丹丹的经过。

  10月3日是中秋节,酒店和茶楼都是下午3点休息,晚上5点上班。下午4点左右,躺在床上的丹丹对卢军说:“ 我想喝水,你到外面去帮我买一瓶纯净水来。”同是躺在床上的卢军不愿起床:“你要喝水,不知道自己去买?”

  丹丹觉得自己平时像关心亲弟弟一样照顾卢军,可这样一点小事卢军却不愿意帮忙,便心生怨气,她说:“卢军,你 真不是个男人,你天天吃住在我这里,让你买瓶水来会累死你呀?”两人因此发生了激烈争吵,卢军突然跳下床,拿起一根晾 衣服的绳子就往丹丹的脖子上勒。

  丹丹拼命挣扎,卢军疯狂地勒紧绳子,几分钟后,丹丹渐渐停止了挣扎,大口大口呼着气,卢军学着港台暴力片中的 镜头,找来一个塑料袋套在丹丹的头上。黑手之下,花一般的生命凋零了。卢军唯恐丹丹会醒来报警,他用绳子把丹丹的双手 反捆,然后把绳扣死死拴在丹丹的裤腰带上。

  做完这一切,卢军拿起丹丹的手机向丹丹的老板发了一条短信:阿姨你好,我和我哥现在在车上,去苏州的,把我的 工资算了给卢军吧,不要给他说我去哪了。

  下午5点左右,卢军到丹丹打工的酒店找老板要丹丹的工资,老板没有给,卢军随后就到茶楼上班了。

  他为何会与尸同眠45天

  杀害丹丹的当晚,卢军下班后回到出租房,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丹丹是否已经死亡,发现丹丹已经完全没有气息 后,卢军把简易木床的床板移开,把丹丹的尸体移到床板下,用50多个空纯净水瓶和废纸板盖住丹丹的尸体,然后盖上床板 、铺上被子躺在床上睡起来。

  毕竟只有16岁,身下躺着一具尸体,卢军心里也很害怕。但他没有其他的地方可以安身,因为身上已经没有钱可以 再去租房住了。

  第一晚,卢军就这样时醒时睡地度过去了。第二天、第三天,卢军也强忍着心里的恐惧挨过去了。

  一个星期以后,卢军的内心稍稍平静了一些,他试着搬开床板,摸了摸丹丹的手,丹丹的手开始变成紫黑色,冰冷僵 硬。此后每隔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卢军都要翻开床板看一看丹丹尸体的腐烂程度。

  2009年秋天,襄樊的季节很反常,进入十月,天气仍然十分炎热。一个星期后,丹丹的尸体开始腐烂,散发出臭 味。这期间,卢军依然白天在茶楼上班,晚上回到出租房,房里恶臭难闻,再加上心里恐惧,他就到网吧里玩几个小时的游戏 ,然后再回到出租房睡觉。

  丹丹的尸体发出越来越强烈的腐臭味,并有体液流到地上,但卢军实在无处可去,只能忍着,与丹丹的腐尸同眠了4 5天。卢军希望有一天丹丹会化尸为骨,这样他就可以把丹丹的尸骨清理出去,就不会有人发现他杀了丹丹。11月17日, 卢军忍着恶臭再次清扫了一下房间后,晚上坐火车潜逃到武汉。因为卢军知道,11月26日,房东会按时来收房租,如果被 房东发现了,他就跑不了了。

  办案民警难释疑惑

  有着十几年丰富刑侦经验的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张武对卢军故意杀人一案也感到困惑:“卢军初中没有毕业,文 化知识少,社会知识欠缺,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按理说,少男少女有矛盾,吵一架甚至打一架分手算了,但卢军在压抑中 下定决心要让丹丹消失。用正常人的心态,很难理解卢军的杀人动机和行为。”

  丹丹和卢军同住在谷城县茨河镇的大山里,两人还有着亲戚关系。丹丹14岁开始走出深山外出打工。

  2009年8月,丹丹从外地回到襄樊,在襄樊高新区一个酒店里打工。卢军此时也从广东回到谷城老家,因无事可 做,平时便去网吧上网,两人通过QQ联系上后,丹丹帮助卢军在襄樊诸葛亮广场附近的茶楼找了一份工作。

  身无分文的卢军来到襄樊,住进了丹丹的租房,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丹丹每个月工资有700多元,卢军一个月也 有700元的工资,但前三个月必须每月扣掉500元作为押金,因此,卢军一个月实际拿到手的只有200多元钱。两人为 了省吃俭用,把工资放到了一起。

  少男少女同居之初,也有过一段美好的日子,邻居们经常看到两人有说有笑地牵手随行,但好日子只过了一个多月, 卢军却动了杀机。在警方的案卷中,记录下了卢军的杀人动机。

  办案人员问:你和你女朋友感情好吗?为什么会下狠心杀害你的女朋友?

  卢军答:谈不上什么感情,我对她也没有什么好感,她看不起我,经常会说我不如她过去的男朋友,觉得我没出息, 所以,我很烦她,就想让她消失。

  办案人员问:谈不上感情为什么还要和她谈朋友、同居?

  卢军答:我们相互依赖,她帮我找到了工作,我就住进她租的房子里了。我们有性关系,但说不上是谈朋友,是比一 般关系好一点的异性朋友。

  办案人员问:你在女友的尸体上睡了40多天,你害怕吗?

  卢军答:有时也害怕睡不着,但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有时睡到半夜里害怕,就跑到网吧里上一会儿网。

  办案人员问:你既然对女友没有感情,也没想过和她谈恋爱结婚,为什么还要占有和浪费一个女孩子的青春。

  卢军答:我们在一起同居有一个多月,双方也没有说正式谈恋爱,吵嘴了也没有说分手。她愿意这样,我也愿意这样 。

  办案人员问:杀害女友后,你想了些什么,后悔吗?

  卢军答:我不后悔,只想以命抵命。

  卢军杀人案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在办案民警的心里也产生了很大的震动,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 长汪晓进在反思这一案件的社会原因时认为:“对青春、爱情、两性关系的迷失和放任,做事不计后果,胆大妄为,是卢军杀 害同居女友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另一个因素也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脱离了父母 亲人的监护,虽然他们已经开始自食其力,但他们毕竟还是未成年人,他们的心理、生理、感情、世界观仍然很不成熟,对自 己的行为及产生的后果缺乏理性的思考,他们需要在亲人们的监护下健康成长,需要亲情关怀。家长过早地放任自流,很容易 在未成年人身上引发类似的悲剧。”

  少年打工者亟需心理关怀

  打工少年杀害同居女友一案也引起了心理学家的关注。湖北省心理学会理事、襄樊市心理科学研究所所长柳树森对这 一案件进行了心理分析。他认为:卢军杀人一案非常典型,该案说明,缺乏心理关怀,家长与子女感情沟通太少,生活关心太 少,是卢军杀害女友的重要社会原因之一。

  卢军初中辍学后相继到广东、广西打工,15岁的少年正处在身体、生理、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是需要家长教育呵 护的重要阶段。不论是在家上学还是外出打工,父母都是第一监护人,父母要经常与孩子沟通,把握孩子的心理、感情发展动 向,及时加以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但是,从卢军的交代中,却看不到父母对他的心理关怀和生活上的关心,在对父母的感情上,卢军表现出了一个少年 少有的冷漠。2009年9月,卢军父亲从谷城大山里赶到襄樊,想看看儿子居住的地方,但是,卢军并没有让父亲到出租房 去,也没有让父亲到他工作的地方看看,卢军只是告诉父亲,他很忙,要上班,短短几句话,卢军就把父亲打发回家了。

  其实,卢父到襄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听说卢军与丹丹在一起,卢父觉得孩子太小,有些不放心,想阻止儿子与丹丹 关系进一步发展。但是,卢父没有说明到襄樊的真正原因,卢军也没有说自己与丹丹的关系。其实,这时,卢军与丹丹的关系 已经产生了矛盾,如果卢父此时能与儿子倾心交谈,劝劝儿子,也许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

  丹丹与家人的感情也比较淡漠,丹丹14岁外出打工,父母也极少与丹丹联系,很少过问丹丹的生活,以至于丹丹被 杀害两个月后,丹丹的家人仍毫不知情。

  父母与未成年的孩子缺乏感情沟通,久而久之,孩子得不到情感和生活上的关怀,有的孩子就会发展到抗拒和拒绝父 母的关怀,如果这时,孩子的心理和感情出了问题,又得不到亲人们的关心和引导,缺乏自控能力的未成年人就极容易发生悲 剧性事件。

  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研究的襄樊市炎黄心理研究中心高级心理咨询师周安山也对卢军的犯罪心理进行了剖析。

  16岁的少年走出大山进城打工,会带着巨大的感情和心理压力,繁华都市与贫困乡村相比本身就有很大的落差,很 容易让初出茅庐的打工少年产生强烈的自卑压抑心理,身边虽然有很多人,但他们却会感到孤独。贫富之间以及不同生活环境 产生的心理隔膜,让少年打工者容易封闭起自己的情感世界,他们渴望与繁华世界有更多的交流,但经济和社会地位又客观上 阻碍了这样的交流。

  周安山认为:反思这一案件人们会发现,少年打工者大多数来自偏远农村,他们的思想、情感、心理会与城市的现实 生活发生激烈的碰撞,很多时候,他们难以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他们亟需社会上给予工作、生活、情感、心理等方方面面 的关怀,亟需第一监护人父母在感情上的无障碍交流,渴望亲人们对他们的心理、行为进行积极引导,帮助他们在艰苦的打工 生活中,逐步融入城市,逐渐成长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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