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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贪欲击倒的前市委组织部部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10:06   《法制与新闻》杂志

  郭智州/文

  从公社团委书记到县委书记再到河南省许昌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这是王国华29年的仕途。王国 华出任县委书记时年仅35岁,是当时河南省里最年轻的县委书记,被誉为当地政坛上的一颗新星。可惜的是,因他“批发官 帽”、大肆敛财最终折戟官场。

  2009年11月25日,受贿1259.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的王国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9年仕途如同过山车

  1981年,王国华从漯河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郾城县(现为漯河市郾城区)孟庙公社任团委书记,他由此踏 上了仕途。

  1982年,王国华被选拔到共青团郾城县委任组宣部部长。

  1984年,王国华又升任共青团郾城县委副书记。在同事们的印象中,王国华踏实肯干,头脑聪明,人缘较好。

  此后,王国华前进的脚步逐渐加快,先后担任了郾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 996年5月,他任临颍县委副书记、县长,这一年王国华年仅33岁。群众对他的评价是:有魄力,年轻有为。1998年 ,35岁的王国华出任临颍县委书记。

  2001年2月,王国华升任许昌市副市长。2006年12月,他被任命为许昌市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8年3月,河南省纪委对王国华实行“双规”。后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王国华开 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8年10月28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后指定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此案。同年11月6日, 王国华因涉嫌受贿被开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在2008年11月28日闭幕的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鉴于王国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违纪 并涉嫌犯罪,其被罢免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

  2009年4月7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将此案侦查终结。2009年9月1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以 其涉嫌受贿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王国华的贪婪程度令人触目惊心。

  收受企业“干股”800万

  在王国华所有受贿的金额中,他收受房地产公司800万“干股”是最大的一笔。

  王国华被“双规”后,其参与漯河市舒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漫公司”)土地开发等涉嫌违规违纪问题 也浮出水面。

  刘军旗是郾城县城建局下属一家装饰公司的负责人。论辈分,他叫王国华叔叔。他和王国华认识是通过王国华的弟弟 王保华介绍的。

  1998年5月,王国华任临颍县委书记后,刘军旗找到王保华说:“趁我叔在位,咱们成立个公司搞房地产吧。注 册的事,我去办,不用你和我叔出资,公司是咱俩的。”王保华随后将刘军旗的想法告诉了王国华,得到王国华的默认。

  1999年7月,通过虚假出资注册,舒漫公司正式成立。得知郾城县政府决定对一地块进行开发的消息时,刘军旗 通过王保华找到王国华,王国华马上联系了郾城县的一位副县长,其后郾城县有关部门一路绿灯,舒漫公司很快便拿到了该项 目。

  赚到钱后的刘军旗不忘王国华,他拿出40万元交给王保华,让王保华送给王国华,王保华将其中的38万元拿给了 王国华作为答谢。

  1999年12月,一名叫李国军的老板想买一块地,王国华表示愿意帮忙。很快,李国军将200万元资金汇至王 国华提供的刘军旗个人账户中。

  后来,李国军得知,舒漫公司开发房地产时遇到资金困难,王国华拿那200万元救了舒漫公司的急。

  2003年3月,漯河市政府决定加快开发建设淞江新区。王国华通过关系,帮李国军的公司取得100亩土地的开 发权,并帮其贷款1000万元。

  在王国华的关照下,当初注册资金369万元的舒漫公司,注册资金迅速达到5090万元,资产近亿元,并在漯河 开发了沙田世纪苑、沙田艺林苑等多处住宅。其间,刘军旗直接送给王国华50万元。王国华、王保华兄弟二人在舒漫公司的 股份也从最初的3%变为45%。

  法院经审理认为,1999年至2006年,王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影响,在舒漫公 司的经营过程中,为其在土地征用、规划审批、费用减免等方面疏通、协调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院认定,王国华兄弟在未出资的情况下,共同收受舒漫公司45%的“干股”。2006年6月,两人将“干股” 以800万元转让。这800万元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为受贿所得。

  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益

  王国华升任临颍县县长后,他的妻弟田文军看到了姐夫身上的潜在价值。很快,田文军在临颍注册了一家苗木公司, 为了向省里申请农业结构调整扶持资金,田文军找到了王国华。虽然申报时间已经截止,但在王国华的运作下,漯河方面积极 协助,使这家公司最终套取该项资金40万元。田文军给了王国华20万元。

  王国华升任许昌市副市长后,其亲属跟着“沾光”,他的表舅妈在其照顾下竞拍到禹州市三窑沟煤矿。

  有些人也想攀上王国华这棵大树,但苦于没有机会,便在田文军身上打起了主意。

  2003年,漯河人张华兄弟拉拢田文军成立了漯河三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农公司”)。2005年初, 三农公司请王国华出面协调申报“万头优质种猪集约流水式养殖”项目。该项目在未经专家评审的情况下通过审批,三农公司 得到150万元扶持资金。

  2007年8月,张华去看望王国华父母时,王国华的妻子说王国华在郑州分了一套房,但他们手头紧无法交齐40 万元房款,想让张华帮忙。几天后,张华送去40万元。

  位于许昌县五女店镇的许昌四季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春公司”),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 ,但这家公司也与王国华有关。

  王国华任许昌市副市长期间,主管农业、水利等工作。上任不久,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工作人员石俊华就找到了王国华 ,提出合作成立园林苗木公司的想法,得到王国华应允,但是让妻弟田文军入股。2001年10月,有三个股东出资的四季 春公司挂牌营业。三个股东决定增加王国华为股东,让其占25%的股份。

  2004年春,许昌市要建设“迎宾园”绿化工程。在王国华的协调下,该工程由田文军以四季春公司的名义取得。 完工后,田文军将允诺给王国华的30万元存在自己公司账上,后根据姐姐的安排,以姐姐的名义借给他人。后来,2004 年初,经王国华打招呼,四季春公司又接下了造价100多万元的绿化工程。2005年初,在王国华的帮助下,四季春公司 又承揽到了300多万元的工程。

  法院最后认定,王国华通过协调绿化工程,在四季春公司分得红利120万元,属于受贿所得。

  “批发官帽”收受红包

  王国华“批发官帽”,是从其担任临颍县县长开始的,他在临颍县共收了24个官员的行贿款。

  临颍县辖9镇6乡,除巨陵镇、窝城镇、王孟乡之外,有12个乡镇镇长或党委书记为安排职务向王国华行贿。

  1997年,临颍县某局副局长曹茂法听说王国华有希望接任临颍县县委书记,便通过关系在当年年底送给王国华2 万元。后来,曹茂法就被提拔为某局局长。为表示感谢,1998年7月,曹茂法又送给王国华2万元。此后,每逢节日,曹 茂法都送钱给王国华,共计人民币4.6万元。

  王国华任职许昌时收了14人的钱。2006年下半年,许昌某学院某系党总支副书记王刚,为了能晋升副处级干部 ,经人介绍认识了王保华,王保华得知他的意图后满口应承为其帮忙。2007年7月,王刚送给王保华5万元。一个月后, 经王保华牵线,王刚见到了王国华。后来,王刚得到提拔。

  许昌市某县的一位副县长,为了能够在工作上得到王国华的支持和帮助,从2002年到2006年,以各种名义共 送给王国华9.5万元。2007年春节之前,他又拿着1万元再次来到已经担任市委组织部长的王国华的办公室,请其给予 关照。2008年春节,升迁后的这位副县长为表示感谢,又送给王国华1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王国华在担任临颍县县长,临颍县县委书记,许昌市副市长,许昌市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在职务晋升 、工作调整、安排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38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1.4万元和2000美元。

  狱中忏悔发人深思

  王国华从县长、县委书记,一步步走来,与漯河市原市委书记刘炳旺的提携紧密相联。

  2008年3月,王国华被河南省纪委“双规”,有知情者说:“为了立功和争取宽大处理,王国华供出了刘炳旺。 ”2008年5月10日,因涉嫌受贿,刘炳旺被依法逮捕。

  2006年11月15日,时年60岁的刘炳旺被免去漯河市市委书记一职。2007年5月24日,河南省政府聘 任刘炳旺为参事。2008年5月7日,刘炳旺被河南省纪委实施“双规”。

  漯河市是“中国食品名城”,又是全国惟一的内陆特区,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分别由王有杰、程三昌和刘炳旺三 任市委书记主政。现在,三个“一把手”相继落马:王有杰被判死缓,程三昌携巨额资金外逃新西兰。

  2009年12月14日,刘炳旺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7 年。法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至2007年期间,刘炳旺利用其担任漯河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在干部提拔、 调整等事项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32起200余次,共计人民币200.7万元,美元23.8万元。另 有300多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刘炳旺被判刑前20天,王国华也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在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收受贿赂款1259.4万元人民 币和2000美元。

  2009年11月25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国华犯受贿罪,“因其有自首情节,且全部退赃 ”,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扣押的被告人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国华服判,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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