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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绩效工资要求合理政府有决心能实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1日08:22  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李婧) 今天,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做客人民网。在访谈中,李和平介绍,教师工资定义为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是一个合理的标准,在整个财政的预算过程当中,可以通过预算调整其他各块比例来保证实现,虽然经费有困难,但还要看当地政府是否有决心。

  在访谈中,李和平介绍,安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已经全部兑现。针对有些地方表示教师绩效工资资金难筹,李和平表示,“中央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还是实事求是的,对教师的绩效工资定义为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我想这样的标准是一个合理的标准,我认为也不是一个很高的标准,是应该得到满足的。至于说地方财政预算有一些困难,实际上在整个财政的预算过程当中,可以通过预算的调整来调整其他各块比例的结构来保证这个要求,因为这本身是一个不高的标准,这是我们省的情况。”

  李和平说,从现在实施的情况来看,安徽义务教育阶段老师的工资,增量总体来说是有增加。增量的增幅各个地区不平衡。“应该说改善了老师的待遇,从总体上说的,局部地区绝大部分有增加的,也不排除个别地方,还是有实质上的调整。一方面是确实经费有困难,还是在于当地的党委和政府什么样的决心,有什么样的要求。我想教师这个队伍在整个党委政府或者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系统里面占的比重还不是特别的重,真想解决问题还是有办法的。我认为安徽做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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