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王胜俊]: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努力把决议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工作,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制定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的办理,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工作整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督办等制度,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766件,走访、接待全国人大代表483人。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首次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地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地方各级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5万余人视察法院工作6千余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8.4万余人旁听案件庭审1.7万余次。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人民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机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联络工作,促进工作交流,虚心听取意见。高度重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40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21人。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共同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级法院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332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70件,改判2017件,发回重审732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3513件。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检查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加强与社团组织、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联系。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邀请各方面代表召开座谈会33次,聘请第三届特邀咨询员40名和首届特约监督员60名,重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出台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深表感谢和敬意,恳请大家今后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