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曹建明]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研究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司法文件,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起诉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42473人。根据去年各级政府较大幅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投资力度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6451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和经销、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218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提起诉讼。
着力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围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15137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环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案件2966件。围绕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假冒专利、注册商标等犯罪嫌疑人2695人。
着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犯罪所得、企业不规范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企业涉案款物,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着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探索设立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系点和聘请检察联络员等机制,把检察工作深入到农村和农民中去。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7175人。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打击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的犯罪,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障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