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8日消息 (记者 刘天思) 为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地做好地震转送伤员救治工作,保证转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卫生部制定了《青海玉树县地震转送伤员出院指导原则》,供转送伤员定点收治医院在转送伤员出院或转入康复、疗养机构时参考。转送伤员收治在其他地市医院时也将按照《指导原则》执行。
《指导原则》针对四肢软组织创伤、四肢和骨盆骨折、颅脑外伤、胸部外伤、腹部外伤、厌氧菌感染、挤压综合症等情况的伤员制定了出院指导原则,符合《指导原则》的转送伤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出院或转入康复、疗养机构。
青海玉树县地震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迅速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医疗队,支援灾区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和转送工作。
目前,青海玉树县灾区的部分伤员已陆续转送至青海省西宁市、格尔木市、海南自治州和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部分定点医院接受进一步的医疗救治。伤员医疗救治和转送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