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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听证突发事件征用财产案19人赞成2人反对

  突发事件政府能否征用个人财产?此前在民间引发巨大争议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昨日上午召开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对于草案中突发事件在情况紧迫时可“强制征用”个人财产的规定,21名听证代表中,只有2人反对。但所有听证代表都表示,草案中如何界定突发事件,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征用后如何进行赔偿等许多条款仍须细化。

  讨论激烈 19人赞成2人反对

  听证会代表发言阶段一开始,就同时有两个人举手争取第一个发言,此后每当一个听证代表发言结束,会场上总有两三只手举起,争相发言。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个人财产。昨日到场听证的21人中,16人进行了现场发言,其中2人持反对意见,余下未发言的5名代表在会后递交了书面意见,同样赞成应急征用的做法。作为反对者之一的律师赵松认为,强制征用个人财产的规定须出自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目前,关于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补偿标准以及事后的司法救济,国家均无相关法律进行规定, “现在出台这一规定,不合时宜。”

  不过,虽然草案获得了19张“赞成票”,但赞成者同样认为草案中的绝大部分条款需要细化,比如如何界定突发事件、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征用后又该如何进行补偿等。

  关注征用 9人来自地震灾区

  “作为经历过5·12汶川大地震的我来说,对《草案》格外关注。”来自北川县曲山镇的顶呱呱超市经理邹勉说。昨日,21名听证代表中,有9位代表来自地震灾区。这其中,还有北川县副县长兰辉。“我是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兰辉说,之所以来参加听证会,是因为从2000年到今年4月份,他一直担任北川县应急办主任,深刻感受到基层应急工作的不到位。

  “大家对草案中涉及个人财产的条款质疑比较大,但是作为基层干部,还是很希望它能尽快出台。”兰辉说,如果今年发生四川冰寒气候,而四川多数地方都是高寒地区,基层应急工作的任务很需要规范性的指导。除了参与讨论征用个人财产外,他针对地震教训提出建议,并希望政府要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立法初衷 应对突发事件频发

  由于草案自出台以来一直争议不断,为证明草案的合法性,省法制办昨日还现场播放了一条央视的相关新闻,省法制办副主任邹忠民再次阐述立法初衷,解释四川近年来遭遇了汶川特大地震、山洪泥石流等灾害,该省气象和地质灾害的频密程度全国少见。因为这样的紧迫性,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出台相关规章,对突发事件应对进行规范。而成都商报记者获悉,该规章原本并不属于今年的立法项目,今年6月以后,省政府认为国家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过于原则,四川情况又较为特殊,因此将其临时调整为立法项目,年内就应当出台。

  至于有代表提出草案应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提请省人大审议通过,邹忠民表示会后将会同相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商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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