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江西宜春9·26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2日15:55  法制与新闻

  王健根魏黎明/文

  蒙蒙细雨,被害人横卧血泊中,现场没有任何遗留物……证据表明,受害人曾被两台车碾轧,其中一车有反复碾轧迹 象。此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案情扑朔迷离。

  三次碾轧酿奇案

  现场难寻遗留物

  2010年9月26日晚8时25分左右,江西宜春中心城区高士路“一千零一夜”宾馆门前路段,青年男子袁志平 正沿着斑马线向马路对面行走。这时,一辆黑色北京现代牌轿车从另一辆银色别克牌轿车右侧超车,当即将袁志平撞起三四米 高,重重摔在地上。而黑色北京现代轿车并没有停车,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紧接着,第二辆轿车来不及刹车,又从被害人身上碾轧而过,之后驾驶员没有立即停车,而是将驾驶车辆后倒,使车 辆再次碾轧被害人。这时,驾驶员才停下车,找来两根木棒横挡在死者的前方,他借围观群众的电话报警后,便驾驶轿车逃离 。

  蒙蒙细雨中,两辆肇事车辆都逃之夭夭。

  接警后,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并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由于当晚下雨 ,现场没有找到肇事车辆留下的任何痕迹和遗留物,也没有人看清两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寻找证据成为侦破此案的关键。

  这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事发当晚,城区大队立即启动了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查预案,分成三 个工作小组:现场走访组、卡点摄像调查组、车辆信息查询组。紧接着,宜春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万 秀奇任总指挥,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周文强任组长,调集市公安局宜阳分局、袁州分局及刑侦、事故处 理、车管、信息、技侦等相关警种的数十名精兵强将组成的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办。万秀奇坐镇指挥,督导办案民警全力以 赴尽快破案。

  办案民警立即在案发现场周围展开细致摸排和走访工作,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寻找目击者及相关信息。几天过去, 并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的心情格外沉重。

  2010年9月30日,被害人袁志平的家属收到一条短信,称车牌号为“赣CA××××”的轿车是肇事车辆。之 后,该举报人又到医院找到被害人家属反映。被害人家属立即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了专案组。当晚,办案民警拨打该举报人的电 话时,对方却始终没有接听。当民警历经艰难找到举报人进行询问时,又发现举报人所提供的车辆牌照是假车牌,车主李承恩 是某单位的公职人员。

  办案民警随后找到李承恩,他依稀记得,9月26日那天自己在博能宾馆吃过晚饭后,驾车经过了案发路段,而且那 几天还修了车,但他矢口否认自己肇事逃逸。

  于是,办案民警对李承恩当晚的行踪进行调查,通过调阅其出入单位的监控录像,查看当晚就餐宾馆的菜单,走访与 其共餐的朋友等,最终排除了李承恩肇事逃逸的嫌疑。案件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抽丝剥茧寻踪迹

  铁证锁定肇事车

  10月3日,又有人向被害人家属提供线索,称有人看见9月26日晚袁州区的刘迪庆驾车在城区撞死了人。办案民 警又马不停蹄地四处寻找知情人。几经周折,民警找到知情人,知情人却称自己是听一汽车修理厂的李老板所说。民警找到李 老板调查,李老板却始终不愿配合民警的调查。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李老板说出了自己所知的情况。民警逐一走访调查后查 明,刘迪庆当天晚上8时许确实在城区交通肇事撞死一人,但那是另一起交通肇事案。

  办案期间,宜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万秀奇多次深夜到专案组听取汇报,鼓舞士气,为侦破案件指明方向。宜春市 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周文强始终参与案情研究分析,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果断决策,城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凌友生 、教导员陈波等率队出谋划策、搜集信息、查找线索、核实情况,有力地推动了案件的侦破工作。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民警通过大海捞针般的摸排走访,终于获得了一个情况,据一名目击者反映,第 一辆肇事轿车车身为蓝色。民警根据经验判断,按当时的天气环境是很难看清车身颜色的,这一信息虽不能采信,但专案组民 警判断肇事车辆车身应该是深色。随后,民警进一步了解到,第二辆轿车在现场停留了约5分钟,肇事车车主还借围观群众的 电话报警,车身尾部贴有明显的实习标志。目击者还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该肇事车辆牌照部分字为“赣M-5……”

  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民警立即进行分析,按照“赣M-5×××”和“赣C-M5×××”两条线,在宜春全市和 江西全省划定排查范围,对相应车牌进行排查。经过排查,发现从事故发生日起,3天之内只有5辆“赣M-5×××”牌号 的轿车经高速公路到过宜春,但这些车辆都排除了肇事嫌疑。在对“赣C-M5×××”牌号车辆进行排查时,办案民警先后 对宜春市1800余辆挂“赣C-M5×××”车牌的轿车进行了逐一排查,同时调看宜春城区各个路口以及高速路口的监控 视频。为确定肇事车型,办案民警将目击者提供的“银白色轿车”这一特征的14种车的车型、车身、车尾拍摄成图片,请围 观群众辨认,确定可疑车型。其间,群众举报了10多辆疑似车辆,经过民警仔细核查,一嫌疑人进入了办案民警的视线,并 初步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

  然而,当办案民警10月17日晚找到嫌疑车主周晓华了解情况时,周晓华对9月26日的行程与活动毫不隐瞒,并 声称当日确实经过了事发路段,但不在案发时间段内。至此,办案民警再次陷入迷茫之中。

  不畏艰难探真伪

  水落石出擒真凶

  有着20年交通事故勘查经验的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高九龄,再次来到肇事路 段的“一千零一夜”宾馆,他反复调取查看宾馆大厅案发当日的录像。结果发现,在案发时段有两辆轿车以很快的速度通过宾 馆门口,以此推断出比较准确的肇事时间。而且,可以确定两辆车的颜色一辆为黑色,另一辆为银白色。掌握了肇事时间、车 辆颜色,为确定肇事车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结合这一情况,办案民警对周晓华9月26日的全部行程与活动地点进行了点对点的调查。在320国道上高县墨山 收费站,民警发现周晓华所驾车辆有明显的实习标志。经过技术比对,发现这种自行定做的实习标志有惟一性。在当天的案件 分析会上,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何卓星建议:既然掌握了肇事嫌疑车属袁州区管辖范围,就应立即对中心 城区各宾馆停车场、汽修厂、洗车行的车辆展开排查,查找线索和证据。于是,一场大范围对中心城区各宾馆停车场、汽修厂 、洗车行车辆的大排查全面展开,从而为案件的突破带来了转机。

  办案民警在对宜春中心城区各停车场所停车辆进行排查时,了解掌握了两条线索:一是在事故发生的第三天,宜春城 区某宾馆保安在对停车场停放车辆有无损坏例行登记时,发现有辆车有刮痕,并详细记载了该车尾部贴有的“实习”标志;二 是在宜春城区一洗车行,有人证实确有贴此标志的轿车来洗过车。如此一来,车型、车的颜色及车辆的重要标志都明确了。至 此,民警锁定肇事嫌疑车辆,并且有了充分的证据。

  10月18日,办案民警再次找到周晓华了解情况,并询问其有关实习标志的问题,周晓华假称洗车时掉了。经过反 复做工作,周晓华在办案民警掌握的诸多证据面前,承认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周晓华供认,那天晚上肇事后,他立即将肇事车的4个轮胎全部换掉,并将遗留在车身上的痕迹全部进行了处理。但 办案民警还是在该车的底部提取到了残留的血迹,经DNA检测与死者的血型相同。10月20日,周晓华依法被刑事拘留。

  案件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了对第二辆肇事车的寻访经验,专案组从与事件有关时段的监控录像入手,筛选出2 0多个有价值的线索后,又排查了上千辆轿车和走访了1000余人,并通过高科技侦查手段,最终将嫌疑车锁定为一辆黑色 北京现代牌悦动轿车。经过对40余辆嫌疑车辆的痕迹检验后,最终确定第一辆肇事逃逸的驾驶员为冯兵建。但冯兵建行踪不 定,时常借开别人的车……办案民警又蹲坑守侯在其老家和其经常出入的场所,调看监控录像等,却发现冯兵建案发后逃往了 浙江。10月23日,就在民警准备远赴浙江抓捕冯兵建时,冯兵建又潜回了宜春。

  原来,冯兵建肇事后将轿车藏在老家,自己逃往浙江。之后,其父和亲戚将车开到分宜县某汽修厂,将撞坏的引擎盖 等部位进行了修复,并洗去了车上的血迹。20多天后,冯兵建以为风声已经过去,便偷偷潜回了宜春市。10月25日晚,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将冯兵建成功抓获。

  起初,冯兵建对自己肇事逃逸一事拒不承认。在专案组民警强大的攻心政策及列举的大量事实面前,冯兵建终于对自 己撞人逃逸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冯兵建随后被刑事拘留。

  至此,倍受关注的宜春“9·26”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专题 法制与新闻

相关链接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