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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赖昌星被遣返对海外追逃意义重大

  时隔12年,名噪一时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

  北京时间2011年7月23日下午4时26分,随着赖昌星乘坐的班机安全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他的逃亡之路也走到了尽头。1999年“远华案”案发后,赖昌星举家逃往加拿大。此后,他在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一直在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12年过去了,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赖昌星最终被遣返。

  赖昌星出生于福建泉州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家中兄弟姐妹8个,他排行老七。赖昌星从小就想着怎么赚钱,小学三年级还没读完就辍学谋生去了。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读书不多的人后来竟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走私案: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530亿元,有600多人涉案,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赖昌星如此疯狂地走私,靠的是他苦心经营多年的一张官商勾结的“大网”。赖昌星常说,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熟悉赖昌星的人说,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

  金钱铺路、巴结高官、色情引诱是赖昌星拉拢腐蚀官员的三大招,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那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的7层红色小楼了,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那里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据进过“红楼”的人描述,里面富丽堂皇,各种娱乐设施应有尽有——有豪华总统套房,有24小时循环播放的黄色影片,有可供两人同时洗浴的大浴缸——当官员和美女洗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秘密用针孔录像机录下来,以备日后要挟之用。

  就是使用这些伎俩,赖昌星的关系网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坚固,网罗的人士从政界、军方到公安、海关,无所不及。

  不过,再结实的网也有破的时候。1999年4月20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作出批示,要求以海关为主,公检法参加,组织力量查办“远华案”。感觉不妙的赖昌星持香港护照以游客身份举家逃至加拿大,后来与妻子曾明娜离婚, 2009年5月,曾明娜带着23岁的女儿回到中国。

  从1999年8月13日赖昌星逃到加拿大,到2011年7月23日他被遣送回中国,环球人物驻加拿大特约记者黄运荣跟踪报道赖昌星12年,深入了解流亡海外的赖昌星那鲜为人知的内心变化。遣返前,在加拿大接受最后一场聆讯时,赖昌星曾对黄运荣说,“在7月7日他们抓我之前,我就已经感觉不对劲了。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回去就回去。”

  事实上,赖昌星在加拿大已经是孤家寡人。他曾经感叹:“12年了,虽然大部分时间没在牢房里,却也从没有一天感觉是自由的。”

  如此看来,结束逃亡,对赖昌星而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12年逃亡路到尽头,遣返前最后一次接受专访,赖昌星称

  “我已做了最坏打算。回去就回去。”

  从1999年8月13日,赖昌星全家持香港护照以游客身份逃至加拿大,到2011年7月23日他被遣送回中国,环球人物驻加拿大记者黄运荣跟踪报道赖昌星已有12年了。

  12年间,黄运荣至少见了赖昌星三四十次,这其中,有一些是比较正式的采访,他需要提前和赖昌星沟通联系,并精心准备一些尖锐的问题。比如,“你承认过去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吗?”“你现在是不是还有很多事情没讲?”等等,以至于赖昌星都说“像审问犯人一样”。也有一些是私底下的见面或是电话“问候”,诸如“最近过得好吗?”“离开中国这么多年了,想念福建老家吗?”“离婚后成了孤家寡人,会不会重新成家?”……

  加拿大时间2011年7月20日,是黄运荣在加拿大最后一次见到赖昌星,也是对他的最后一次采访。

  遣返前,一场历时近半月的聆讯

  2011年7月7日,赖昌星在温哥华的住所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理由是他有逃亡风险,有不出席关于他是否被遣返聆讯的可能。

  7月11日下午1点半左右,赖昌星身着红色囚衣、红色囚裤、白色球鞋,在两位庭警押送下,来到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拘留聆讯庭。联邦移民部代表在庭上指证称,赖昌星涉嫌违反有关假释的条款,并与有组织犯罪的人有接触。聆讯进行了4个小时左右。7月12日,裁判官宣布判决书,认为赖昌星潜逃机会不高,决定准其有条件获释。但很快,移民部又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暂缓假释,同时对假释令进行司法复核。这样一来,赖昌星第一次“释而未放”。

  6天后的7月18日下午,第二次聆讯举行。新一轮的聆讯中,移民部找来新的证人、温哥华警察局特别调查组探员费舍尔出庭作证,称赖昌星在其居住的列治文市的大宅中涉嫌非法开设地下赌场,并通过电脑与澳门赌场连线同步赌博,还提供高利贷和按摩服务。但由于赖昌星当天没有到庭,而是通过视频参与聆讯,他的律师表示,移民部提出对其当事人不利的新证据,需要与当事人沟通后再作辩护,要求择日再审,并要求赖昌星可以到庭应讯。7月19日下午,聆讯重开,赖昌星的律师盘问移民部证人,移民部律师作结案陈词。但聆讯程序仍未完成,被拖到了7月20日。

  到尽头,加拿大对赖执行遣返令

  7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赖昌星被几位边境服务局人员带到庭上。他的精神看上去还不错,依旧穿着红色的囚服,但戴上了平时很少戴的黑边眼镜。

  赖昌星像以前一样和我打招呼。他对我说,前一天晚上给我打了几个电话,但都没有打通。而我在7月19日晚上确实收到赖昌星7次电话,但都显示为“不明电话”。我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前,都有一段语音提示,表明是赖昌星打来的,声明电话不收费,但会被监听,愿意接听就按什么,不愿意接听就按什么,等等。但奇怪的是,每次提示语音还未结束,电话就挂断了。

  当天的聆讯一直持续到下午2时,裁判官宣布赖昌星有条件假释。但下午5时左右,假释又有了变数,联邦法院同意了移民部的“暂缓执行释放令”申请,决定继续扣留赖昌星直至第二天遣返聆讯举行。

  7月21日下午,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最终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决定对其执行遣返令。这也意味着赖昌星最终要被遣送回中国。

  最后对话:“我已做了最坏的打算”

  7月20日那一天,记者和赖昌星做了最后一次对话。

  赖昌星:我昨天打过几个电话给你。

  黄运荣:是啊,但一接通就断线了,根本听不到你说话。

  赖昌星:我打了好几个人的电话,都是打不通。

  黄运荣:你试过换新的电话卡吗?

  赖昌星:没用,每次电话还要花我一块钱的连接费。估计是他们做了“技术处理”。不让我给外面打电话,我也只能和律师联系。

  黄运荣:这次是不是被看得很紧?

  赖昌星:把我关在单人房间,一天只有一小时放风,而且不能与其他人接触,上哪儿都有两名边境服务局的保安看着。连洗澡的时间都没有,所以我只能“干洗”。

  黄运荣:干洗?

  赖昌星:就是只换衣服,不能用水洗澡。

  黄运荣:在里面吃得怎么样?

  赖昌星:吃不饱,也饿不死。基本上每天都是汉堡包。以前有时候一周还能吃一两顿中餐,不过也只是炒面而已。

  黄运荣:你不是喜欢吃地瓜稀饭,也喜欢吃炒面吗?

  赖昌星:能吃上就已经很不错了。

  黄运荣:以前很少看到你戴眼镜,这几天出庭戴的眼镜,是从哪里搞来的?

  赖昌星:我自己的。我本来有七八副眼镜。

  黄运荣:他们允许你带眼镜进去?

  赖昌星:可以。除了眼镜,其他什么东西都不让带。

  黄运荣:你觉得这次的结果会怎么样?

  赖昌星:移民局(移民暨难民局)的官应该会放我。你说呢?

  黄运荣:我想也是。但联邦法院呢?你觉得怎么样?

  赖昌星:在7月7日他们抓我之前,我就已经感觉不对劲了。前两天,有好几个人来家里看过。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回去就回去。

  中国犯罪学会副秘书长王顺安:

  赖昌星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成功遣返对我国海外追逃意义重大

  遣返之后的赖昌星命运又将如何?他会得到怎样的判决?他带走的大量资产还能被追回吗?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国犯罪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顺安。

  记者:赖昌星现在已经被遣返回国,从法律角度,您怎么看这一事件?

  王顺安:赖昌星被遣返是迟早的事。对我来说,不惊也不喜。接下来等待赖昌星的,将是必须的、应有的,只不过有些迟到的审判。

  记者:赖昌星12年后才被遣返,说明中加两国在司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王顺安:首先,因为中国和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提出的引渡要求只能由加方决定。而加拿大的法律审判程序又比较复杂,这就给了赖昌星“赖”的机会。他以政治避难等为由,不断地打官司,用司法诉讼拖延了时间。其次,中加两国间的利益制衡,也是重要原因。

  记者:目前,赖昌星可能被关在哪里?审判会在北京还是厦门进行?

  王顺安:赖昌星应该暂时被关在北京的看守所,这在司法领域被称为“未决羁押”,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特殊手段。至于对他的审判,应该先会在北京进行过渡,之后为了便于取证,保护证人,不排除回厦门审判的可能。

  记者:您认为,赖昌星会被判处什么罪名?

  王顺安:目前,赖昌星被披露出来的罪行主要是走私普通物品罪和行贿罪。按照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我国已取消了13个经济犯罪案件的死刑,走私罪7个死刑罪名中有4个也被刚刚废除,其中就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而我国对行贿受贿的量刑,一直都是重受贿、轻行贿。再加上我国已经向加方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因此,他死的可能性不大。

  记者:除了追回“人”,那些流失的资产同样值得关注。您认为被赖昌星转移出去的资产还剩多少?能被追回来吗?

  王顺安:一直以来,大家对赖昌星的“富”与“贫”猜测很多。有人说他曾在加拿大购置了豪宅,进出赌场很阔绰;也有人说他租住在公寓里,生活全靠朋友接济。但我认为,赖昌星当年走私金额高达530多亿元人民币,即便他在加拿大如何“及时行乐”,也不可能12年就挥霍一空。只是这些钱现在去了哪里、剩下多少还是个谜。至于追讨工作,只要能通过合法途径证明赖昌星转移出去的资产是我国所有,就有可能被追回,只是实施起来很困难。

  记者:赖昌星的成功遣返,对今后我国海外追逃有什么重要意义?

  王顺安:首先,对国家而言意义重大。在维护主权、表明打击犯罪的决心以及促进中加友好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其次,对外逃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当然,12年的博弈也证明我们在海外追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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