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 今年全国两会上,很多医卫界政协委员都收到了一本书《我的死亡谁做主》,倡导人“尊严死”,即“自然死亡”。
送书人是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峰。她建议,我国应制定“自然死亡法案”,将“生前预嘱”纳入医改议事日程,让挽救无望的患者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自愿选择离世方式。凌峰强调,“自然死亡”不同于“安乐死”,只是在死亡已不可逆转情况下,停止延命的医疗措施,任由生命自然逝去,以减少不必要的抢救带来的痛苦延续,维护死亡的尊严。
医生观点
1/3危重病人抢救是无谓的
全国政协委员、北大医院心内科教授霍勇:我赞成“自然死亡”。在医院里常会听到这样的话,“死马当活马”、“有一分希望,我们就要做一百分的努力”,种种社会原因,比如儿女要“尽孝”,医院、医生担心医患纠纷,造成很多明知是无法逆转死亡的终末期患者,还在抢救。这样的抢救,对患者的生命延续非但没帮助,有时还会对其造成更大痛苦;此外,对医疗资源也是浪费。我估计医院内1/3的危重症病人,对其的抢救是无谓的。
方法论
由医生团队判定执行时机
霍勇:推行“自然死”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比如,即使患者生前有“预嘱”,谁来判定执行“自然死”的时机?这与安乐死不同,实际上患者家属无权决定何时让患者死去,否则就会出现很多伦理问题。因此必须由一个专业医生团队,根据患者的疾病和病征来科学判定什么时候可执行“预嘱”,建议患者自然死去。
这个医生团队,应由患者的主治医生,致死性疾病相应学科专家,以及医学伦理学人士组成,也可借鉴国外法庭陪审员经验,邀请独立第三方来参与和监督医生团队对“自然死”时机的判定和建议。
官方态度
推行“自然死”时机不成熟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我很赞成凌峰教授关于“自然死亡”的观点。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在中国推行,时机还不成熟。如果操作不当,“自然死”会变成“安乐死”,引发很多伦理问题。
另外,中国目前正在推行器官捐献工作,人们刚开始接受器官捐献的中国三类标准,即脑死亡、心脏死亡和心-脑死亡,如果现在又开始推行“自然死亡”,很容易造成概念混淆。因此,“自然死亡”的推动要非常审慎。
会场之外
网友拟“生前预嘱”吁关注“死亡”
日前,由一群志愿者创办的“选择与尊严”网站,为中国人拟写了首份生前预嘱的样本,即《我的五个愿望》,凡是年满18周岁的成人均可填写,以便于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说明文件,即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文件五个基本要点是:“我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支持生命医疗系统”、“我希望别人怎么对待我”、“我想让我的家人朋友知道什么”和“我希望让谁帮助我”。该文件并不具备法律效应,网站创办者希望,通过这样的形式帮助病人的家属了解病人无法表达的想法,同时也呼吁社会对“死亡”关注并思考。
(原标题:让挽救无望患者“尊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