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1月31日电(记者白皓 王素洁) 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宣布撤回此前遭到广泛质疑的一份文件,这份2014年年底出台的文件曾要求:律师在遇到“拟作无罪或改变罪名辩护的刑事案件”等15种情况时视为“重大案件”,应当及时向律所报告,律所和律师遇到“办理重大案件”时,需要向主管司法局报告。

  1月21日,《中国青年报》以《律师办“大案”须报告 遵义司法局新规遭质疑》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1月30日上午11时,遵义市律师协会网站发出一则遵义市司法局关于就《李贵生等律师对<遵义市司法局规范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的若干规定>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文中证实,鉴于《遵义市司法局规范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的若干规定》(遵市司通〔2014〕131号)存在争议,决定予以撤回。

  “我们对遵义司法局快速纠正错误的做法持赞赏态度,有错能改值得肯定。”李贵生律师今天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在看到相关报道后决定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月27日上午10点通过特快专递寄出,1月28日下午3点50分遵义市司法局签收,两天后的1月30日宣布撤回文件,整个过程比较顺利。

  申请遵义市司法局进行信息公开的李贵生、周立新、杨名跨三人均为贵州籍律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写明,请遵义市司法局依法公开遭质疑文件所列共12条规定的法律依据和权力来源,同时申请依法公开文件所列12条规定的制定过程和遵循的法定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说,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和程序正当。具体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

  李贵生说,3名联合申请信息公开的律师态度很明确,如果遵义市司法局不撤销这份文件,会坚决通过诉讼来确认文件的合法性,“打一场到底谁对谁错的官司”。

  记者今天联系遵义市司法局分管律师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吴世禄,并没有得到回音。此前,记者应遵义市司法局要求于1月21日发去一份关于此文件的采访提纲,一直没有得到回音。

  遵义市司法局在给3名申请信息公开的律师回复中表示:“欢迎今后继续对我市的律师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原标题:遵义司法局:撤回遭质疑文件)

编辑:SN123

相关阅读

最新

改革时代寻找失踪的个性官员

我说的这个词是:个性官员。这个词,已经从我们的媒体辞典中消失了,这个群体,好像已经成为改革历史的失踪者。

中央会议释放出重大反腐信号

既然一口锅内吃饭大家没法监督,既然同级纪委很难监督党委一把手,那么,索性改变这种体制。改到什么程度?纪委不再被掣肘、党委书记没法“一言堂”的时候。虽然不一定是中纪委垂直管理,但其实,本质上,相距也不是太远。

中小城市如何留住高校毕业生

又到一年毕业季,回家乡?还是留在读书的城市?

方丈的官员朋友圈公开之后

昨天出版的南方周末上,我的那篇《方丈的官员朋友圈》,在网络里被很多人谈论和转发,几成刷屏。一些朋友觉得这样呈现一个地方的贪腐和官员的另一面,角度很妙,也有一些朋友十分好奇,我是怎么找到这个和尚的。

  • 中共对全民族抗战胜利的贡献功不可没
  • 人质把戏:IS的恐怖政治经济学
  • 古代女性冬天有哪些娱乐活动
  • 林黛玉临终遗言透露最真实死因
  • 谭维维神秘妹妹比她还漂亮(图)
  • “何以笙箫默”中的爱情
  • 如何用最少的钱游玩最多的国家
  • close
    105条评论|999人参与我有话说
    分享到微博
    发布
    最热评论 刷新
    爱低头58024[新浪网友]
    都说有钱人任性,其实有权者更任性。说实行就实行,说撤回就撤回。明明是朝令夕改,竟美名为“有错就改”,制定政策前脑子进水了,制定政策后突然间有了智慧?
    2015-2-1 07:56举报46回复
    遵义司法局的局长是幼儿师范毕业的吧,专业不对口吧?
    2015-2-1 14:21举报45回复
    dragona[新浪网友]
    由法盲管理司法机关是最悲哀的事情
    2015-2-1 08:07举报39回复
    最新评论 刷新
    law实发力[新浪网友]
    正是因为尊重法律,七年多一个案子,面对被告开发商,被不良执法者,持续不断地折磨,至今开发商丝毫不履行判决,执行法官似傻了。合法维权不成,又被两级十几法官侵权。
    2015-2-5 09:18举报回复
    用户3857987724[新浪网友]
    这是要让辩护律师和法院通气,不合法院胃口的就要扼杀在摇篮里
    2015-2-2 02:16举报回复
    用户5403559429[新浪网友]
    人事不懂。就是一工具还真把自己当大蒜了。
    2015-2-1 22:36举报1回复
    标准精神[新浪网友]
    所谓的“司法公正”,那是逗你玩!
    2015-2-1 21:59举报5回复
    卖车车的伙计[新浪网友]
    深圳限车牌限外地车,依法行政了吗?深圳落后吗?素质高吗?
    2015-2-1 21:43举报1回复
    亚洲一歌[新浪网友]
    就怕明的不行,下面再来暗的。看来那个地方的律师不好干。
    2015-2-1 20:42举报3回复
    杜波克[新浪网友]
    政府大于法治,这样的现象还要维持多久。政府不按法律办事。是不是就应该免职。这是大事。法律高于一切。政府不懂法,何以法制?
    2015-2-1 17:44举报27回复
    用户5379756863[新浪网友]
    党领导一切
    2015-2-1 16:12举报6回复
    遵义司法局的局长是幼儿师范毕业的吧,专业不对口吧?
    2015-2-1 14:21举报45回复
    米米茶茶喝可乐[新浪网友]
    大清臣民跪求皇帝来建设法治社会,嘿嘿嘿。
    2015-2-1 14:03举报18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