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记者探访内蒙古代表团专访自治区检察长马永胜他回应热点问题时说—— 呼格案 办案人员调查接近尾声
备受社会关注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下称“呼格案”)又有最新进展。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接受《法制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对“呼格案”相关办案人员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会尽快向公众公布。
调查进展已接近尾声会尽快公布
昨天,凛冽的北风没有挡住媒体记者的热情。在内蒙古代表团驻地内蒙古大厦,记者们来了一波又一波。“呼格案”相关办案人员的调查结果,几乎是所有人的关注焦点。
内蒙古代表团新闻联络处的房间里,不时有记者前来“报到”,并提出采访内蒙古高院和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的要求。
昨天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接受了《法制晚报》记者的专访。他表示,对“呼格案”相关办案人员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会尽快向公众公布。
马永胜表示,由于案件发生在1996年,距今时间比较久,办案人员退休、调岗、去世的都有。所以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
今年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带领干警来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家中,向他们通报了检察机关针对“呼格案”办案人员立案调查的进展。检察官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表示,无论当年的办案人员现在身居何职、是否离退休,都将依法按照程序调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会依法严厉追究。
专案组长被捕真凶提出上诉
公开的报道显示,“呼格案”专案组长冯志明等多名警官,当年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彰。
冯志明本人此后一路升迁,直到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呼格案”进入再审后,冯志明倍感压力,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并较少露面。
2014年12月17日,在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后两天,冯志明即被内蒙古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决定逮捕。同时,多名当年参与办案的警员也相继被有关部门约谈、调查。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后,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近日,该院已受理其诉讼申请,并将依照法律程序审理此案。
健全制度办案终身负责错案倒查问责
在今年2月份,马永胜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长会议上说,要深刻吸取“呼格案”的教训,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追责情况。
马永胜说,要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对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或重大过失,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或者造成错案的,以及错案发生后拖延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终身追责、严肃处理。
“发生冤假错案,不仅给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巨大甚至无法弥补的伤害,也给司法公信力带来严重损害。”他提出,要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申诉异地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公开规范的检察官律师交流沟通机制。
背景链接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这起案件被称为“4·9女尸案”或“呼格吉勒图案”。
2005年,被称为“微笑杀手”的赵志红落网后,他主动招供“4·9女尸案”是其所为。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
2015年2月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文/记者李洪鹏王南陈斯赵颖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