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4月21电(记者杨稳玺)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获悉,宁夏将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原则上禁止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
据了解,《办法》共9章26条,涉及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管理等,办公用房的配备标准、装修、腾退,培训,培训的种类及需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项目,对业务招待的场所、用餐标准、礼品赠送,国内差旅和临时出国(境)乘坐交通工具登记、食宿、天数、随员,因公使用通信工具的费用核定、支付方式,监督管理的主体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等7个方面,对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做了规范。
《办法》具体规定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45平方米;企业业务招待用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企业负责人国内差旅不得乘坐飞机头等舱(公务舱、商务舱)、轮船一等舱,因公临时出国(境)不得乘坐飞机头等舱。
据悉,《办法》适用于宁夏区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即领导班子成员。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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