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安钟汝 刘素宏) 天津瑞海公司物流爆炸案已进入第5天,尽管相关部门一再声称瑞海物流资质齐全,但据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独家调查,在2014年5月到2015年6月间,该公司并无经营危险化学品所必须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附证》。此外,原天津港公安局局长之子董某某被曝出系瑞海公司的“隐形股东”。
根据规定,物流公司要运输危险货物,必须具备天津交通委员会颁发的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附证》。调查显示,瑞海物流虽然在2014年5月获得天津交通委员会批文可以从事危险物品存储,但直到2015年6月才获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附证》。
此外,瑞海公司背后的“隐形股东”也逐渐显现。瑞海国际的工商资料显示,公司主要股东是自然人李亮、舒铮两人,李亮持股55%、舒铮持股45%。其中李亮认缴出资额2750万元,2013年1月22日实缴550万元;舒铮认缴出资额为2250万元,2013年1月22日实缴450万元。昨日,舒铮在接收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只是天津某机关普通工作人员,仅仅是替朋友代持。
同日,天津塘沽多名官员向新京报记者交叉证实,董某某在瑞海公司持股并参与经营,他是原天津港港口公安局主要领导之子。其父去年因罹患癌症辞世。另据了解,董某某已被带走调查。
新京报记者电话采访到舒铮,问其代谁持股,是否认识董某某,他表示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人用了我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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