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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3日01:49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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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富二代”为寻刺激假冒警察

  晨报记者 邬林桦

  近日,司机老唐驾驶卡车路过奉贤区海湾镇一条偏僻的公路时,被一辆特别的“警车”叫停。

  从车上下来一个年轻“警察”。“‘警察’说,我驾车超载,要罚款。但是我的车上装的货物并不多,而且‘警察’也没让我过地磅,怎么知道我超载了?”一看“警察”开的“警车”是一辆天籁,老唐心里更犯嘀咕了:上海的警车大多用大众、荣威等车型,啥时候用上天籁了?

  感到事情有蹊跷,老唐开始拨打车队队长的电话,让他来帮忙处理这起“违法”。年轻“警察”一看老唐开始打电话叫人,就主动“放他一马”,“他说算了,看我超载不严重,这次就不罚我了,然后开车走了。”这下老唐就更加怀疑了,随后向星火派出所反映了这件事。

  奉贤公安分局星火派出所闻讯后,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初步认定是有人冒充交警,并判断嫌疑人很可能会再次作案。同时民警通过调取路面监控,看到了假“警车”的车牌,基本锁定了嫌疑人身份。

  果不其然,12月7日,这名“警察”驾驶着一辆奔驰轿车,再次出现在上述地点,欲再作案时,被早已等候多时的奉贤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在车内查获假冒警服、警灯等作案工具。

  原来这名年轻“警察”季某与父亲一起在沪经商多年,家产颇丰。为寻刺激,他从网上购得伪造的警服、警灯和警察证件,冒充交警在偏僻路段“处罚”车辆。因他假冒交警执法的过程中破绽太多而遭到怀疑,故未能得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目前,犯罪嫌疑人季某因涉嫌招摇撞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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