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罪有应得,但相信没有多少人会为这个结果叫好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曾颖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1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悉,行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至此,拖了两年零八个月的另一靴子,终于落地。一杯有毒水,两个天之骄子,两个原本美满的家庭,一群令人揪心的亲人们,还有群情激昂或叫喊不杀不足以平愤和刀下留人的声音,都可以安静下来了。
这一切,皆因一些小小的琐事……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因为喝了被下毒的饮水机的水后,经过半个月的治疗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嫌犯被锁定为其室友林森浩。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林森浩,并公布了其作案动机:“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人们不禁要问,为何一个个“琐事”,让两个成绩优异前途一片光明的学子,眨眼之间一死一囚,前程尽毁。在两个优秀的年轻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个问题也是媒体一直在追问的。两年多来,很多媒体和观众,在苦苦追寻着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一个让他们不至于继续郁闷的答案。人们对林森浩的身世及性格,进行了细致的报道。在媒体的各种报道中,我们看到,他出生于一个和谐的家庭,和死者黄洋一样学习优异并发表了很多漂亮的论文,打篮球对胜负不是很在乎,在交友中因时常不告而别而被视为性格特别,渴望像“向日葵”一样的单纯的生活,时常对社会现象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观点而且不乏正义感和困惑……这些性格特征,放之于任何同龄的人,也没有什么奇异之处,都不足以解释其作为一桩轰动性奇案嫌疑人的性格独特性。
大学宿舍里会有些什么样的“琐事”呢?无非是起床睡觉吃喝拉撒,他们之间,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矛盾呢?在林森浩的大量微博和空间文字中,只有一条涉及受害者黄洋,就是说其半夜的鼾声,而且烦躁和轻视地称呼其为“黄吊丝”。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神经衰弱睡不着觉的人在某种特定时段的疯狂,但我们想象不出的是,这类的不满所堆积起的“不和”,竟然会让人妄动杀念,把致命的剧毒化合物,放入到饮水槽中。
作为一个在本科时就参加药理毒性实验的医科硕士生,他应该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此后的十多天里,他不仅没有惊慌到要销毁作案证据,甚至还若无其事地与同学们讨论受害人的病情,并表现出同情,甚至还为其做了B超诊断。这要多么粗的神经才能办到的事情啊?
但遗憾的是,林森浩“强大的神经”,并没有发挥到对日常“琐事”的处理中。没有直面问题并寻找到解决的办法,没有把自己解决不了的难题,求诸朋友和学校管理者。面对人生中的这些小小难题,他本来有一千种方法可以解决,但他选择了最极端也是最愚蠢的方式。
从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们看到了他对生命的漠然与轻视,看到了与其智商严重不对等的情商,看到了“没有灵魂的优秀”,唯独没有看到的,是一个高智商和勤奋学习的天之骄子应该有的理性思考能力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小小的“琐事”,击毁两个正在振翅高飞的年轻人,其教训,不可谓不惨矣。而更令人痛心的是,这样的事,即便在这几天刚刚发生的新闻之内,也不是特例。
12月11日中午12点半,林森浩的父亲、叔叔等三位家属进入上海二中院,与林森浩见最后一面。林森浩只重复说:“现在说也没用了。”他说得不完全对,也许对他来说,说什么确实没用了,但对于别的容易的琐事蒙住眼睛的人,不仅有用,而且非常有用!
这一起看似特例的事件,其实潜在着一个巨大的可复制的危险,这也许就是在少杀慎杀的前提下,林森浩最终还是被杀的原因。林森浩罪有应得,但相信没有多少人会为这个结果叫好,因为这样的悲剧,原来是不应该发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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