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罕见!《重庆日报》连续发文谈“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流毒”,说了什么?
最近一周以来,围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这项议题,《重庆日报》连续发文,力度极大,不同寻常。在这一系列文章之中,出现了许多对孙政才、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留下的负面影响的新表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重庆日报》是如何定义“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这个问题无疑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为此,“海运仓内参”(id:hycplb)专门阅读了从3月27日到4月4日,《重庆日报》发表的一系列相关文章,在此为各位读者做出汇总。
在《重庆日报》的这轮报道之中,最早刊发的文章,是发表于3月27日的《深刻认识肃清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一论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在这篇署名“本报评论员”的文章中,《重庆日报》对这三名落马高官的问题做出了提纲挈领式的定性。
文章写道:“孙政才和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腐败是综合性的,集政治变质、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身,最突出的问题是政治腐败;其违纪违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是思想政治上、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他们给重庆造成的损害很多很深,最严重的后果是污染了重庆的政治生态。”
有了“一论”,自然就会有“二论”。紧随其后,第二天,《重庆日报》就发表了题为《客观看待肃清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二论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评论员文章。在这篇文章之中,出现了对孙政才和薄熙来所犯的具体错误的全新表述。
对于孙政才,这篇文章写道:“孙政才口头上经常讲坚定‘四个意识’,行动上却与中央离心离德;大搞所谓‘民生工程’,却有名无实,让老百姓缺少获得感,实则想为自己贴金。”而对薄熙来搞的“民生10条”“共富12条”,文章则指出,这些“实质上都是虚假表演、政治表演”。并指出孙政才和薄熙来搞的都是“寅吃卯粮、邀约民心”。
3月29日、3月30日,《重庆日报》又一鼓作气地发表了“三论”与“四论”,继续对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工作进行评论。
在《切实增强肃清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三论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中,作者围绕肃清流毒的具体方法提出:“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又要坚持结果导向。要把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与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结合起来,把全面肃清与重点肃清结合起来,把‘破’与‘立’结合起来,把说清道理与多干实事结合起来,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
而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性斗争性——四论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中,对于“肃清”工作的深度,作者写道:“领导干部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炼就一副‘金刚不坏之身’。”作者特别强调:“不仅口头要肃清、行动也要肃清,不仅政治、思想要肃清,工作、作风、纪律也要肃清,真正清彻底、清干净、清到位。不仅自己要带头肃清,自己的身边人、所分管的部门单位领域也要肃清,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就在“四论”先后发表期间,《重庆日报》还在3月29日刊登了由中共重庆市政府党组撰写的文章《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 奋力开创发展新境界》。在这篇文章之中,重庆市政府党组专门表示:“孙政才以‘中国最年轻的政治人物’自居,将个人主张凌驾于党中央精神之上。”而对薄熙来,重庆市政府的党组则指出他“在重庆搞‘独立王国’,打着‘五个重庆’的旗号,大搞‘独创’‘特色’‘模式’,宣扬‘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借以赚取人气、邀约民心。”
接下来,在4月2日,《重庆日报》又用两个整版,刊载了分别由中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中共重庆市江北区纪委、中共巫山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委员会撰写的七篇专题文章,分别对党内政治生活问题做出了论述。这七篇文章都提到了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对此十分重视。
与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相关的最新内容,则是4月4日,同时在《重庆日报》刊载的分别出自重庆市公、检、法系统的三篇文章。
中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署名文章《 坚持“十破十立” 维护法治权威》提到:“薄熙来、王立军视法治为无物,恣意践踏法律、侵害人权、大搞人治。孙政才、薄熙来以身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逐利违法,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严重动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基本信任,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公信力,最终都栽了跟头,受到严惩。”
中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署名文章《 强化既讲法治又讲德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到:“薄熙来、王立军案件和孙政才案件,对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伤害极大。”“要认识到孙政才、薄熙来、王立军的行为首先是政治上的问题,要按照市委‘十破十立’的要求,进一步在全市检察机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
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委员会署名文章《全面加强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则提到:“孙政才严重违纪案和‘薄、王’案件,对党的形象和党的事业造成了很大危害,对重庆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造成了极大伤害,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重庆政法公安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党中央对他们的依法果断查处,有效清除了党内政治隐患,清除了重庆发展‘污染源’,清除了法治中国道路上的‘绊脚石’。”
(资料来源:《重庆日报》)
编撰 / 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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