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一“港独”组织勾结“台独” 港府拟禁止其活动
海外网7月17日电 “香港民族党”从成立以来就一直鼓吹“香港独立”,其召集人屡次赴台勾结“台独”人士。对此,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7日表示,已通知该党暂时停止运作。一旦该党正式被禁,其任何非法的社团活动都将面临刑罚。
据“大公网”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7日向媒体表示,正在考虑是否行使《社团条例》赋予的权力,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李家超称已去信“香港民族党”,并会给予该党21天的时间作申述,再做正式决定。
此前有消息称,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接获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的建议,要求保安局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的考量,考虑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李家超强调,香港市民的结社自由并非完全不受限制,可以根据法律,为了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权利自由等而作出禁止,有关规定在《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清楚订明。
他还表示,原则上所有香港组织必须依法,而香港特区政府就“港独”的立场清晰,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不符合香港利益,会为社会带来动荡,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
报道称,“香港民族党”(Hong Kong National Party)是一个主张香港“独立”的政党,成立于2016年3月28日,召集人为陈浩天,陈浩天曾于2016年的香港立法会选举中被剥夺参选权。该党鼓吹“建立独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国”、“巩固香港民族意识”等,香港特区政府指该党的“港独”主张违反“一国两制”及《基本法》。
此前有报道称,陈浩天曾屡次赴台勾结“台独”人士。7月1日,在台北出席一场记者会时,同场还有被视为“台独”的“台联”、“时代力量”及“基进党”代表,陈浩天在发言时大肆鼓吹“港独”。
另据“东网”报道,一旦该党被禁,该社团就将变为非法社团。任何非法社团的干事、管理者或协助管理者,即属犯罪;任何人以其成员的身份行事,参加其集会,或向该社团付款捐款,亦属犯罪。此外,任何人煽惑、诱使或邀请他人成为该社团的成员,或帮该社团牟取社团费或援助,也是犯罪。刑罚包括罚款及监禁,后者可监禁2至3年。
香港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麦美娟、郭伟强对禁止该党运作表示支持,认为需要坚决“向港独说不”,批评“香港民族党”多次明目张胆宣扬“港独”,甚至勾结其他地区的分裂国家势力,明显违宪违法,冲击“一国两制”。(海外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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