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和律师提出联系诉求后,法官需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和回复。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北京高院构建“联系法官”工单办理制度,为当事人和律师建立专门联系法官的“绿色通道”。记者今日(6月12日)从北京高院与北京律协举办的座谈会上了解到,北京法院已出台相关工作规范,法官处理回复情况将纳入业绩考核。
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一直是司法界乃至社会各界的热点问题。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北京高院已构建“联系法官”工单办理制度,对于当事人和律师要求联系法官的诉求,形成诉服前端统一接收、法官后台分类办理的工作模式。
据介绍,北京法院出台了工作规范,形成“收、转、办、督”的工作机制。其中,“收”是指在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专门联系法官的渠道,方便当事人和律师提出联系法官诉求;“转”是指将诉求生成工单统一汇聚到诉讼服务一体化应用系统,并根据类型分类处理和转办。
收、转后的工单办理也是落实工作的关键。北京高院要求,联系法官类工单转办至法官内网办案系统后,法官需严格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和回复,当事人和律师可在外网直接接收查看法官回复内容。
“督”则指系统实时追踪,到期未回复的系统将自动发出催办通知,催办后仍未回复的系统自动发出督办提示,并将提示同时发送给庭室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另外,工单办理情况还纳入考核办法,直接影响法官业绩考核评价。
追访
如何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环境?
依法调查处理法院工作者不按程序办案、不尊重律师履职的行为。
尽管在法治舞台上扮演着不同角色,但法官与律师担负着共同的责任。如何为律师依法履职进一步提供支持和便利,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
北京高院副院长蔡慧永表示,将完善法院安检措施,设立律师安检“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大厅、诉调对接中心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律师工作室、休息室。有条件的法院要设立专门的律师服务窗口,加强律师工作站建设。
蔡慧永强调,对于出现法院工作人员不依法按程序办案、不尊重律师依法履职的行为,律师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等渠道反映。“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一经查实,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努力促进律师执业环境的不断优化。“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陈思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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