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观察:率先告别药品招标,是勇气更是理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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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令来 席卷全国的药品招标制度,至今已轰轰烈烈地实行了六年。不过,从开始实施的第一天起,有关能否真正惠及消费者的质疑,就如同恶咒般如影随形。现在,一向善领改革风气之先的广东,再次打破僵局:从明年起,率先告别药品招标,实行新的网上“阳光”采购(据昨天《羊城晚报》)。
这显然也是一次充满勇气的改革。在对这一争论良久的全国性药品采购制度进行剖析之后,广东对其作出了如下官方评定:“各级政府和社会民意寄予厚望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尚未完全达到政策设计目的”。 什么叫药品招标?宗旨就一句话:用市场手段,抑制药价虚高,让老百姓吃上便宜药。然而就是这一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囿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的现状,做起来却异常费劲。对此,广东省药品采购主管部门有一句既中肯又稍显无奈的评价:招标各方利益难于协调。 广东药品采购主管部门这一系列自我反省式的评价,透露出自招标制度实施以来,其从来没有过的冷静和理性。而从某种角度来看,这种理性比上述敢于打破僵局的勇气,更难能可贵。其一,这表明药品采购主管部门已开始清扫此前的浮躁之气,静下心来听取各方反馈意见。而这一姿态的出现,又为终止药品招标制度采取新采购模式的改革,埋下伏笔。其二,药品采购主管部门在这些反思中,放出角色回归的信号:从原先采购总代理人身份,逐渐恢复到药品采购、临床应用的政策制订及监管等本来身份。显然,这也为制定一个更为公平、科学的药品采购模式提供了条件。 医疗机构药品,因拥有极浓厚的垄断色彩,所以在世界任何国家都将此纳入准公共资源管理范畴。一方面,对数以千计的药企来说,医疗机构掌握着80%左右销售渠道,这是资源垄断;另一方面,成千上万的患者在医院中就诊,其消费的决定权基本取决于医生,这是信息和技术垄断。因此,在制度安排上,实现对这一公共资源实现公平分配,就至关重要。这种公平原则,其实也是为协调提供产品的药企、采购产品的医院以及使用产品的患者等各方利益。而可采取的手段之一,就是引入作为市场手段的招标。 药品招标制度应用六年实践证明,现有招标体制的广为诟病,其核心正在于其规则设置在公平性上的缺失。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规则制定过于偏向采购方即医疗机构。比如原有招标体系,只有竞价环节而没有采购环节,只有对供货方不履约的约束,而没有对医院不采购的约束。这种合约制定的不公带来的最终后果是,有药企为中标,不惜割肉跳楼,近乎甩出成本价。但中标了,却恰恰是因为价格太低,医院又不愿采购或采购量很小,导致药企无法按原定价格供货,从而散失市场。更严重的是,这种不公又会引发连锁反应:患者本来可以享受更低廉价药品,却因医院因利益原因的不履约而无从实现,从而进一步放大招标的“短腿”。 所幸的是,广东在发现原有招标改革已偏离初衷后,勇敢地选择了放弃,并尝试推出更佳的方案。也许,新规则本身仍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从其制定方式的改进上仍不难看出,这一延续原有招标精神的操作探索更重视公平性,我们不妨期待这种探索,有一个能将药品供应、采购和消费引向更趋公平的未来。 (紫/编制) 相关专题:广东明年告别药品招标实行网上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