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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狸、牛蛙、福寿螺 下一个是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1:43 法制晚报
果子狸、牛蛙、福寿螺 下一个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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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话题

  在牛蛙因携带大量寄生虫及病菌而被“禁食”之后不久,本市有数十人因食用福寿螺患上群发性广州管圆线虫病。北京的“福寿螺”风波未平,广东又有人因为生吃“东风螺”出现脑膜炎症状,并有生命危险。

  另类观点

  不应该急着叫停

  政府部门不应该急着给牛蛙和福寿螺下禁令,因为一个政府禁令很可能会毁灭一个行业,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禁令也会让喜欢美食的市民失去选择的权利。

  禁令不如温馨提示:“一定要煮熟煮透后再进行食用,近期有生食史的人,应该尽快到

医院检查……”政府谨慎行使手中的公权力,我看十分必要。

  胡镇途

  想看

食品安全预报

  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可否采取类似“

天气预报”的形式,联合各大报刊、电视或广播,开设相关的版面或栏目,用于定时发布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提示市民哪些东西不宜食用,并指出其具体危害;哪些东西要谨慎食用,烹饪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如此一来就能防患于未然。王佳

  相关工作应“前置”

  不管是此次的“福寿螺事件”,还是此前的“牛蛙事件”,相关部门的介入都是在问题食品已经对人造成伤害之后。无论这样的介入有多么迅速,终究是让消费者充当了这些食品的试验者。如果相关部门能更早发现并将食品中的潜在风险告知大家,类似事件就有可能避免。因此,相关部门的工作必须前置,介入到食品的源头及食品的加工过程。王锦南

  “面子工程”要不得

  工商总局先后出台了许多关于建立“肉、菜、粮”放心工程的文件和通知,要求市场主办方建立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室、水产品细菌检测室等机构。但是据报道,有的市场主办单位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建立“两室”只是为了应付工商部门的检查,未按照抽检规程实施监测。

  “肉、菜、粮”放心工程是民心工程,不应成为“面子工程”。

  许骥鸿

  晚餐画题

  是不能吃还是吃法不科学?

  现在的福寿螺,几乎成了前几年的“果子狸”。人类对其他生物的“口腹之欲”毫无节制,导致了灾难,而在人类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之后,福寿螺很有可能遭到灭顶之灾。我们不妨设想,假如人们能将传统饮食文化中不文明、不科学的成分早日剔除,事情的发展恐怕不会如此。

  从目前来看,对于福寿螺,我们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到底是不能吃了,还是现在的吃法不科学?结论不同,福寿螺的命运肯定也是不同的。

  核心看法

  生食淡水产品将立法禁止

  根据《食品卫生法》,本市一直禁止生产经营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但是,卫生监督部门不可能对每一批、每一家产品都进行检验,而每一批食品中寄生虫的感染率也不是100%,所以会有漏网之鱼。

  此次“福寿螺”事件后,卫生监督部门一方面劝导市民不要食用生鲜或未彻底加热的淡水产品,另一方面采取临时措施,要求全市餐饮单位,停止加工、售卖生食或半生食的福寿螺,以及所有可能隐匿寄生虫病的淡水产品。

  下一步,本市将制定管理办法,禁止生食淡水产品。

  殷全喜(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应急执法指挥中心主任)

  传统餐饮习惯 应该适当改进

  中国的饮食文化里有生吃的方式,也有半生不熟的方式,认为这样比较嫩,烹饪得过老了不好吃。而事实上,有些材料也确实是过老了不好吃。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到底烹饪过程要持续多长时间、多高的温度才能保证既消灭寄生虫、细菌又不影响菜品的鲜味?传统的烹饪方式没有这方面的提示。这就需要首先了解材料本身的特性,在保证卫生健康的条件下,改进烹饪方法。如果能做到既卫生又保持原有的风味和口感,那就最好。但如果找不到这样的方式,那首先要服从于食品安全,如果不安全,再好吃也不能提供给顾客。

  中国的饮食种类多达几千种,免不了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在遵从传统饮食习惯的同时,也要考虑这种习惯是否合乎科学规律。

  螺肉营养丰富 加工必须小心

  螺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以及维生素C、锌、铜、镁和碘等营养物质,应该说合理食用对身体还是有一定好处的。但是,在制作和加工上必须特别小心,如果不能做到加工加热至熟透,那么就不能保证可以杀死寄生虫,食用也就存在染病的可能。

  人们常说,吃了海鲜后喝白酒、吃大蒜能杀菌消毒,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可靠。所以,不要对生食海鲜及肉类抱有侥幸心理。

  法眼观察

  在福寿螺事件中受害的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餐饮经营单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第一种方案,受害者可以要求餐饮经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受害者与餐饮经营单位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否则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方案,受害者可以要求餐饮经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由于餐饮经营单位的行为侵害了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权,因此,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比较而言,我认为选择第二种方案更能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因为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包含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外,受害者应注意收集用餐发票、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材料,以便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提供证据。

  精品留言

  都是餐厅的错

  是不是因为淡水螺比咸水螺进价便宜,餐厅为了控制成本把风险转移到了食客身上?

  陈廷良

  最可怕的还是餐厅对烹饪知识的无知,淡水螺类必须煮熟后进食,这是常识啊!叶雷

  要对这家饭店处以经济制裁,还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春森

  管理不严惹祸

  有关方面的工作有不到位的嫌疑,新进入市场的食品今后应该加强监管。杨凤霞

  这么多人发病说明监管有疏漏,相关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童克振

  希望这次的“福寿螺事件”能够敲响水产品安全的警钟。郑洪

  那么多部门管不好一个食品安全,这可能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吃”吧。刘宇

  建议与提醒

  应建立食品安全问责制,一旦发生事故要进行层层追责。

  殷建光

  应该建立食品安全基金,保证消费者得到及时救治。刘兵

  观点碰撞

  不必谈“螺”色变

  同样的福寿螺,在北京先后“放倒”数十人,而在其他一些更爱吃海鲜的沿海地区还没有出过大事,这说明关键还是在于饮食的卫生状况。

  故而,我们大可不必谈“螺”色变。只要有关部门加大对市场及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食品原材料来源正规、无污染,餐具做到严格消毒,冷荤菜肴制作标准规范,福寿螺就依然还是我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佳肴,而不是什么人见人怕的洪水猛兽。梅广

  远离新奇特食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了“天上飞的不吃飞机,地上跑的不吃汽车,水里游的不吃轮船,四条腿的不吃板凳,两条腿的不吃活人”,其余的统统可以入口的“敢吃一族”。有需求就有供给,所以,食品方面的创新也就层出不穷。但是,创新本身都是有着一定风险的。

  我觉得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对那些乱七八糟的“新奇特”食品敬而远之。

  相关专题:北京严查福寿螺致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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