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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假药受害人可依法索要民事陪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8:28 新浪嘉宾访谈

  警方介入调查保证结果的公正性

  网友:现在贩卖假的丙二醇,就是卖二甘醇的这个人,应该说已经被采取了强制的措施了。其它环节的人呢?谁来处罚和监管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对于玩忽职守的工作没有足够严厉的处罚,那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还会助长药品市场的混乱,危害老百姓的安全感。王律师怎么看?

  王英军:江苏的王桂平还有齐齐哈尔的药厂,无论是采购、销售质检人员,我看网上的报道,江苏的王桂平已经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齐齐哈尔公司相关的人员也采取了强制措施。虽然没有指出哪些人,但我个人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警方控制的人员应该包括了采购人员、质检人员,包括市场销售,主要负责这个产品销售的,以及可能涉及到公司的管理人员,他们应该已经被采取了强制措施。至于说监管部门的责任,总体来说,齐齐哈尔当地的相关监管部门对这件事情的发生,如果存在失职的行为,有两种责任他们要去承担。第一是行政责任,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黑龙江相关的监管部门包括国家的相关监管部门,会对他们有关的领导采取行政处罚行为。如果构成了刑事责任,可能有渎职罪的罪名成立。总体来说,可能性应该说有这两种责任要承担,但前提是他们在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中他们存在失职行为。

  主持人:调查正在进行中,谁在调查?怎么调查?什么时候大概能出结果?

  方来英:恐怕我们两个人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当然据我所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在黑龙江,黑龙江的同志也在。我想黑龙江省政府也会有相应的同志在。我们坐在北京这儿,很难给网友一个很满意的答复。

  主持人:说到谁在调查的问题,公安机关是否介入调查,或者是否适合介入调查,在现在这个阶段?

  王英军:我个人认为用通俗的语言来说,老子查儿子一般不太容易查出问题。

  主持人:对,很多网友也担心这个问题。

  王英军:现在好象说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我认为这是一个好事,说明至少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对有一定距离,或者是相对中立的一方介入这个调查。当然我并不是说本身他们自己调查就不公正。如果说本身在调查,然后有周围的第三方我们的司法机关也在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的公正性、真实性应该得到比较好的保证。

  假药受害人可依法采取民事求偿

  主持人:现在把目光移向受害人,就是这些可能吃了假药已经死亡的及正在接受抢救和身体受到影响的这些受害人,他们如何索赔?他们有什么样的途径?

  王英军:据目前的情况来说,作为受害者及其家属,因为有的受害者已经死亡了,他追偿的权利只能由他的近亲属或他的代理人来行使。目前作为受害人,他们现在能够采取的主要是一种民事的求偿,给我造成一种损失,我可以追究你的民事赔偿责任。但相关依据的法律是比较多的,我认为是有两条,第一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它里面对生产者、销售者的权利、义务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第43条就明确规定,如果你生产或者销售有缺陷的产品导致使用者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那么生产者或者是销售者都有赔偿的责任。紧接着下一条就把具体怎么索赔,应该赔偿多少,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第二,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到目前来说,除了个别的情况下,比如工伤这一块主要还是归社保管,发生了人身损害,我们都可以依据这个司法解释来要求相关的责任方进行赔偿。我们只举两个例子,一个可能是致残,另外可能造成死亡。如果你的家属或者你的亲友因为使用这个药品造成死亡,你可以追究相关的机关,这个相关的机关就本案来说应该有两个责任方,第一个责任方是医院,当然医院的责任定位可能有争议。第二,直接的是药品生产者。为患者或者患者的家属,你可以依据这两条法律来追究他们相关的责任,求得相关的赔偿。

  主持人:有一个网友说,齐二药的药估计是没人敢吃了,而且据说全都被查封了。但是我们也看到相关新闻,查封了100多种药品,其它的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像“亮菌甲素”这样的问题,这样查封的力度是不是过了?为了避免再出现这样的问题,而把所有的药品全都封查了,这样有必要吗?

  方来英:我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次采取的全国范围内查封、扣押齐二药的所有产品,是基于公众安全考虑进行的一个控制措施。因为没有时间给我们再去分析。

  比如在我们分析过程当中,我们有一位先生或者女士食用了一个问题药品,而丢掉的是一个人的生命,与人的生命相比,我们这种行政控制措施,我想不能说他是一个过度,我们必须把它先封起来,封起来以后发现其它药品没有问题,再解封,但我们必须对人民负责,把它先控制住,以避免发生灾害性事故的发生。所以是必要的。

  主持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的命令也是这样的?

  方来英:对,我们迅速采取行政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牢牢把它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不能再让它走向市场,把它查封、扣押。

  美国曾因二甘醇假药导致170余人死亡

  主持人:还有一个问题大家比较关注,今后还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吗?是不是以前这样的情况也出现,只不过由于齐二药的问题暴露在大家面前,大家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方来英:很坦率地去说,在我从事药品监督管理的6年时间里,这么重大的事件,我们现在还没有给它判定它到底是一个什么事件,但反正它造成了人们的死亡,这样的重大事件这是第一次。

  第二,这种事件在全世界都曾经发生过,就说二甘醇,在讲要害事件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很有名的例子,大概在30年代的美国,同样是二甘醇被一个不法药商用它去代替了乙醇和糖去配制药品,导致170余人死亡。

  我们今后会不会发生?我想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非常低,但是就如同我们说大街上有小偷一样,造假分子、违法分子肯定会存在,造假行为也会存在。作为政府监管部门来讲,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要通过我们严厉的打假行为,维护市场的行为,我们那些法律法规的控制行为,驱使那些造假者不敢造假,让造假成本极高。要使那些造假者通过我们的各种控制条件,让他不敢为、不能为。如果有,就要遭到法律的严厉惩治。我想它是这样一个过程。

  网友:他们是经过了GMP的认证,药品上有“国药准字”。老百姓只能相信这个,因为盖了“国药准字”的大印,所以我相信,OK,国家对它的药品质量起了担保的作用,但是出了问题,为什么会这样?

  方来英: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国药准字,国药准字是一个药品上市批准的文号,国药准字表明的是什么?是国家批准的这个上市药品,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过程和生产条件,和它的组份生产上市的这个产品,它所阐释的这个疗效是有科学实验证明的,它的安全性在现有科学技术资料的前提观察下它是安全的。政府给了它一个许可,但并不意味着政府现在给它许可之后,它具体在这个药品上,就某一盒上,说这里面的成分和申报政府的成分完全一致。如果做到了这个东西完全一致,说实在话我就失业了,没有药品质量事故了,政府的监管部门存在的必要性就没有了。正是因为有些各种各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出于获利行为,他要在这里做文章,有了国药准字,比如像这个,国家批准的是丙二醇,我现在就用二甘醇,二甘醇便宜,可以增加我的利润。我们没有去看齐齐哈尔的最终调查结果,这样的行为存在,这样的行为存在才使国家组建了这样一支特殊的市场管理监察稽查管理部门,就是药品的监督管理部门,来对这些东西进行打击,尽最大力度保证公民的安全。这也正是所有政府监管部门存在的必要新的具体体现。我们在其它领域也有更多的政府部门,一样。药品上会出现质量问题,计算机也会出现质量问题,电冰箱、电视机,所有的东西都会出现质量问题,而政府都要去维护市民的生命安全、市民的利益。所以,有了各种各样的部门,工商、卫生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利用我们的工作保证社会正常秩序。

  方来英:去年国家批准新药1113种是误解

  主持人:也有这样一种声音。有数字说2005年美国批准的新药是81种,咱们国家是1113种,新药被审批了这么多,孰真孰假,有没有问题?

  方来英:大家都在说,包括前一段时间说一万多种新药。这个概念是一个误区,中国从来也不可能有所谓一万多种的新药,比如有的人说你批了一万多种新药,美国才批了多少?现在我们说一万多种新药和美国所谓你刚才说的81种新药,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我没有最后确切的数字,如果真正按国际通行的所谓新药的概念去说,我们国家估计一年有两位数子就非常不错,有几种就非常不错,甚至连几种都没有。中国现在在药学领域,除了我们传统中成药之外,国际公认是新药的品种,我们恐怕没有几个,最著名的是青霉素,我们其它的没有,不可能说我们有一个所谓的一万多种新药,这是一个。大家要清楚。你说的一万多种是什么?按照我们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它有一个大致的分类,这个分类里面包括了真正大家觉得应该是新药,在全世界没有被上市过,这个在这里,也就是大家说的美国的那种所谓的新药,也包括这个东西在国外上市,同时收入国外药典了的法律标准,也包括在国外上市,但是没有收入药典,在国外上市已经在中国市场上被进口了,同时还包括比如过去是注射剂,现在随着技术的发展把它改成口服制剂,也包括过去比如0.5毫克的一个片剂,现在由于医疗需要变成0.25毫克。从0.5毫克变成0.25毫克,一般我们会想到不就是一斤米和半斤米的问题,技术上讲不是的,0.5毫克的片剂和0.25毫克的片剂,口服进入人体之后可能产生的药理活性可能是不一样的,过程不一样,浓度不一样,包括给药途径的改变、规格的改变,包括我们都知道一个药品有药品说明书,有一个药品标签,这个药品说明书和药品标签,企业要想改个也包括在内,所有这些拢起来是1.2万种,我可以告诉大家全国有6000多个药品生产企业,平均到一个企业头上,3、4个行政许可项目。大家可能不理解,怎么连标签说明书都要做审查呢?因为标签说明书是一个药品最直接的提供给医生和患者的信息,你首先最直观看这东西治什么、治什么。所以,这个东西必须要经过政府审查,是这样拢起来才出现的大家说怎么这么多,不是一个完全新药的上市。

  主持人:非常感谢二位到新浪网来,为我们的网友答疑解惑。

  方来英:谢谢大家,谢谢新浪。

  我们真的很希望大家一起来关注我们国家的药品安全问题,也关心、关注、帮助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我们的工作更有效率,使大家的生命健康更有保证。

  王英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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