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通报六大毒品案 15名大毒枭判了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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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傅汉荣、通讯员粤法新报道:广东省高级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宣判执行的6大毒品案件。 曹连奇走私毒品案 2004年9月12日,台湾人曹连奇在泰国曼谷购买了3块毒品海洛因。同月16日,曹在
吴炳华等贩卖毒品案 美国籍被告人丛葆珠与台湾人吴炳华于2001年3月在广州番禺区禺山俱乐部密谋走私冰毒回台湾贩卖。2001年4月12日,吴炳华的同伙李皕文携带毒品到广州白云机场准备返台,在过安检时被当场查获冰毒1977.5克。案发后,警方根据李的交代抓获吴炳华、丛葆珠,并从丛葆华的福州住处查获34.46克冰毒,在其番禺住处查获冰毒6486.95克。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处丛葆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李皕文无期徒刑;判处吴炳华死刑。 黄兴福等贩卖毒品案 黄兴福等14人贩毒团伙,于2004年8月至9月间时分时合,在深圳、东莞等地大肆进行贩卖毒品海洛因活动,数量巨大。其中黄兴福、王启东共同贩卖海洛因约1.08万克,其他人各贩卖或参与贩卖海洛因150克到7326克不等。东莞市中院一审判处黄兴福等3人死刑;该团伙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上重刑。 马文义等贩卖毒品案 以马文义为首的16人贩毒团伙,自2003年下半年始至2004年上半年,合伙在广州、东莞等地大量贩卖毒品海洛因,其中马文义、马忠成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1.64万克。其他人各贩卖毒品海洛因56.35克至1.47万克不等。东莞市中院一审判处马文义等8人死刑,该团伙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上重刑。 刘耀南等制造贩卖毒品案 2001年9月,河源市公安机关查获一间以生产假洗发水为幌子的制毒工厂,缴获液体4830公斤(经检验含冰毒成分)和其它制毒原料、制毒工具一批。案发后,刘新南、刘耀南等制毒人员驾车逃跑。2002年初,刘耀南、刘新南又伙同车秋荣与贩毒分子“阿能”密谋贩卖毒品海洛因。当年3月21日,3名贩毒分子在广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查获海洛因34块共3.4万克。广州中院一审判处刘耀南死刑;判处车秋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刘新南无期徒刑。 秦滕均等制造运输毒品案 2002年10月间,秦滕均与同案人陈朝新合谋制造冰毒谋利。案发后,公安人员在秦的家中搜获21包重18.214公斤的冰毒以及其它毒品和制毒原料,另还查获秦滕均与同伙合伙在海珠区某制毒工场制造的“摇头丸”2.25万粒,手枪7支、子弹167发以及10筒爆炸物。广州中院一审判处秦滕均死刑;其同伙卢伟雄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简镒民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相关专题:2006年国际禁毒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