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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通报六大毒品案 15名大毒枭判了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傅汉荣、通讯员粤法新报道:广东省高级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宣判执行的6大毒品案件。

  曹连奇走私毒品案

  2004年9月12日,台湾人曹连奇在泰国曼谷购买了3块毒品海洛因。同月16日,曹在
曼谷将海洛因分别捆绑在身体的腹部与左腿膝盖处,乘飞机至广州后,又乘出租车到珠海市,欲从珠海市途经澳门回台湾。当日23时45分,当曹连奇从珠海拱北海关旅检现场通道出境前往澳门时被海关检查关员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1038.46克。曹连奇犯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吴炳华等贩卖毒品案

  美国籍被告人丛葆珠与台湾人吴炳华于2001年3月在广州番禺区禺山俱乐部密谋走私冰毒回台湾贩卖。2001年4月12日,吴炳华的同伙李皕文携带毒品到广州白云机场准备返台,在过安检时被当场查获冰毒1977.5克。案发后,警方根据李的交代抓获吴炳华、丛葆珠,并从丛葆华的福州住处查获34.46克冰毒,在其番禺住处查获冰毒6486.95克。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处丛葆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李皕文无期徒刑;判处吴炳华死刑。

  黄兴福等贩卖毒品案

  黄兴福等14人贩毒团伙,于2004年8月至9月间时分时合,在深圳、东莞等地大肆进行贩卖毒品海洛因活动,数量巨大。其中黄兴福、王启东共同贩卖海洛因约1.08万克,其他人各贩卖或参与贩卖海洛因150克到7326克不等。东莞市中院一审判处黄兴福等3人死刑;该团伙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上重刑。

  马文义等贩卖毒品案

  以马文义为首的16人贩毒团伙,自2003年下半年始至2004年上半年,合伙在广州、东莞等地大量贩卖毒品海洛因,其中马文义、马忠成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1.64万克。其他人各贩卖毒品海洛因56.35克至1.47万克不等。东莞市中院一审判处马文义等8人死刑,该团伙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上重刑。

  刘耀南等制造贩卖毒品案

  2001年9月,河源市公安机关查获一间以生产假洗发水为幌子的制毒工厂,缴获液体4830公斤(经检验含冰毒成分)和其它制毒原料、制毒工具一批。案发后,刘新南、刘耀南等制毒人员驾车逃跑。2002年初,刘耀南、刘新南又伙同车秋荣与贩毒分子“阿能”密谋贩卖毒品海洛因。当年3月21日,3名贩毒分子在广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查获海洛因34块共3.4万克。广州中院一审判处刘耀南死刑;判处车秋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刘新南无期徒刑。

  秦滕均等制造运输毒品案

  2002年10月间,秦滕均与同案人陈朝新合谋制造冰毒谋利。案发后,公安人员在秦的家中搜获21包重18.214公斤的冰毒以及其它毒品和制毒原料,另还查获秦滕均与同伙合伙在海珠区某制毒工场制造的“摇头丸”2.25万粒,手枪7支、子弹167发以及10筒爆炸物。广州中院一审判处秦滕均死刑;其同伙卢伟雄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简镒民被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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