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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西北毒枭周彦吉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43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6月26日电 (记者刘佳婧) 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委员会26日在宁夏同心县召开大会,集中焚烧了去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缴获的海洛因、大麻等各种毒品10余公斤,并公开处理了“西北毒枭”周彦吉等32名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周彦吉一审被判死刑。

  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增强群众的禁毒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委员会选择在宁夏毒品重灾区--同心县召
开“6·26”国际禁毒日大会。

  在大会上,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有“西北毒枭”之称的周彦吉等7案13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周彦吉1995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4年周彦吉在服刑期间,采取提供虚假诊断证明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手段,非法获准外出治病。同年12月18日,他雇用杨军从银川乘飞机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准备从也受其雇用的、已先期到达成都市的李鸿昆手中接运毒品。当日,按照周彦吉的指使,当杨军和李鸿昆在成都交接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分别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7030克。法院认为周彦吉贩卖毒品7030克,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4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行贿罪和运输毒品罪。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彦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罪犯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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