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定禁毒法构建防控毒品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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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20: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吴晶周雷白瀛)中国第一部禁毒法的草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项法律的出现将推动中国建立国家防控体系。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就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说明时指出:“中国要抵御日渐严峻的毒情,立法十分必要。”
当前,毒品问题全球化趋势加剧,“金三角”、“金新月”等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中国国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制贩毒品特别是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持续增加,因吸毒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及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诱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问题不断发生。 据统计,截至2005年,中国有2102个县涉毒,78.5万人吸毒,吸毒人数比2000年上升35%。按目前中国70万人吸食海洛因计算,每年耗费约400亿元人民币。按每名艾滋病患者采用鸡尾酒疗法每年花费5万元人民币计算,8万艾滋病患者要花费40亿元人民币。 此次草案共8章76条,主要规定了禁毒工作的方针和机制,毒品管制、预防和宣传教育、强制性教育禁毒,国际合作和法律责任。 草案明确了设在公安部的国家禁毒委员会主管全国的禁毒工作,对地方政府的帮教责任提出要求,并将亲情戒毒和社区戒毒写入条文,由此确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草案规定,省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把禁毒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并把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予以保证。 草案还原则规定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可疑毒品犯罪资金的检测。 戒毒专家指出,草案允许吸毒人员自行戒毒,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改为隔离戒毒、强制性教育矫治戒毒、医疗戒毒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戒毒模式,既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也有利于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率。 张新枫强调,禁毒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方针。制定禁毒法将使中国更好地履行加入国际禁毒公约的义务,更有效地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完)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