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杀人嫌犯邱兴华被捕 十日内报请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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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5:3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安康讯(记者 王培民)安康汉阴“7·16”特大杀人案疑犯邱兴华被警方擒获后,经过公安机关连续10天的侦查、审查,昨日上午报请逮捕。昨日下午,汉阴检察院做出决定,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邱兴华。 犯罪嫌疑人邱兴华在铁瓦殿杀人案震惊全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从重从快惩治凶手,不仅是各界群众的愿望,也是公检法机关的重要职责。汉阴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抓获
疑犯当日报捕,当日批捕,这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吗?汉阴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友说,在公安机关侦查、审讯阶段,检察院就已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基本上了解和掌握了案件情况。检察院的检委会也一致认为,此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遂及时做出逮捕决定,这完全符合法律方面的规定,也贯彻了大案要案快处快诉的精神。王兴友还表示,等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并报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根据起诉权限,汉阴县检察院将在10日内,报请安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围绕邱兴华特大杀人案,安康市各级公检法机关都在积极努力掌握案情,为下一步公开公正的审判做好准备。 相关专题:陕西发生10人遇害特大杀人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