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试点为违法未成年人争取缓刑被指纵容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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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9:48 南都周刊 | |||||||||
徐霆在帮教。 段玉良 摄 “合适成年人在昆明” 一个司法分流试点项目的昆明标本 “这个项目不仅可以保护未成年人,让一些不应该受到刑事案件的人远离监禁,还保护了警察。并且,还对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提供了资料和帮助,避免了案件的反复。”
连续多日的阴雨过后,9月13日,昆明终于放晴,气温从19℃回升至25℃。但鲁少玲没有注意到这一明显的气温变化,穿上天气转凉时才会考虑的军绿色野战服、佩上编号为“盘未字030008”的浅蓝色胸牌,九点时分,她急匆匆地赶到了昆明市盘龙区新迎派出所。 派出所的院子里,两组14名稚气犹存的青少年正背着手蹲在墙边,低垂着头。因涉嫌抢劫犯罪,这天凌晨两点,跟踪他们已有一段时日的警方在一家旅社抓获了他们。 见到鲁少玲进来,刑侦队干警尹正华从中喊出了一名少年,一同走进办公室。审讯随即开始。 少年名叫赵英杰,今年11岁。待尹正华审讯完毕,鲁少玲说话了:“我是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合适成年人’,会依法保障你的权益。但你要如实说,我才能依法帮助你。我姓鲁。” 赵杰英已是第三次与鲁少玲在此相逢,不过,他依旧不明白她为什么每次都在场,“合适成年人”——这个鲁少玲之前已经向他表明过两次的身份,超出了他的理解能力范围。 昆明市盘龙区活跃着10名像鲁少玲这样的“合适成年人”。他们既非律师,也非触法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更非公检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但他们承担着维护触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 这个新名词源自英国。1972年,英国的一名男子被谋杀,3个十来岁的少年后在自己招供的基础上被判谋杀罪。上诉法院随后却宣布判决无效,因为警察在聆讯这3名少年时,竟无一个独立的成年人在场。英国“合适成年人”制度由此而生,规定“触法未成年人到警局后,必须有一名‘合适成年人’到场旁听讯问”,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02年,昆明盘龙区与英国儿童救助会(简称“英助会”)合作,开始“触法未成年人司法分流试点”项目,“合适成年人”被作为一项关键制度引入。 社会司法干预人 鲁少玲是上午8点半才接到的电话通知,由于未成年人人数众多,新迎派出所推迟了审讯时间。 “你噶冷?”见赵杰英仅穿一件阔大的短袖衬衫,她由此将话题转入了他的经历、家庭情况和所做的事,“冷的话,噶想回家?以前为哪样不回家?” 赵英杰说想回家,鲁少玲接着问是否需要提供法律帮助。 这个问题,赵英杰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沉默了。 鲁少玲于是提示他:“我能通知你家里哪个来领你回家?” “我舅舅。让我表哥告诉他……” “民警噶打过你?”鲁又问。 “没有。被联防(队员)踢过几脚。” “在昆明有无职业、读书?”鲁少玲接着询问。“合适成年人”手中都有统一格式的谈话纪录,鲁少玲只需照做。 赵小声说道:“以前在老家只读了三年小学。” “以后有什么打算?”鲁脱离开了谈话纪录。 “回老家。” “你父母给你取个这么好的名字,应该是希望你以后做个英雄豪杰,而不是黑帮中的老大。你要做什么样的豪杰?莫非就像这样反复进派出所,大了以后进监狱?” 赵英杰愣了一下,眼泪不由得流了下来,滴在谈话纪录上:“不想再进来了。” “看清楚,这是你流的泪。要记住你自己今天说的话。你可以骗我,但不要骗你自己的心。”鲁少玲指着谈话纪录上的泪渍说。 像赵英杰这样未满14岁的触法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一般都是教育放回,但鲁少玲依然将谈话纪录上“何时何地因何事被带到派出所、父母名址、在司法机关情况、干警有无打骂”的相关纪录逐项念给他听,确认无误后,让他在上面签字。 就在鲁少玲问询的同时,王斌、杨建、徐霆、乔海云和周子捷相继赶到,分别开始了对赵英杰同伴的问询。与鲁少玲一样,他们也是“合适成年人”,都有由盘龙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签发、标明他们身份的浅蓝色胸牌,并有监督电话。 这一天,警方抓获的14名青少年中,有10名是未成年人。而在必要的问询结束后,答案也已见分晓:10个未成年人无一符合司法分流条件。 相关专题:南都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