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观望搬迁遭打死续:拆迁经理当庭否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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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0:58 华夏时报 | |||||||||
图为一位关心本案的市民手拿被害者家属印制的材料等待了解庭审情况 庭审结束后,等在法院外的居民向杜建平的女儿(左一)了解庭审的情况 前天,杜建平的妻子、女儿参加了法院的庭审 3月9日本报“北京/深度”版 深度提示 南礼士路一市民当街被打致死悬疑调查(续)—— 备受关注的南礼士路居民杜建平在拆迁区内被当众打死一案又有进展,该案于11月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第一被告陆长海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曾向打人者指认杜建平,他声称自己与杜建平并不相识。第二被告李建明则一直没有承认自己对杜建平实施了殴打。 博瑞星拆迁公司和北京建工集团被杜建平的家人起诉,要求两公司为杜建平的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开庭当日,众多市民自发来到庭审现场,对杜建平的家人予以声援。 华夏深度调查工作室/文王晓晨/摄影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认定三人为主犯 妻子抱着遗像参加庭审 庭审从11月7日9点30分正式开始,中间休庭5分钟,下午3点40分结束。 上午8点30分,杜建平的家人就来到了市一中院。在他们到来之前,已有很多原南礼士路19号地藏庵小区的居民到达法院,在还没有开门的传达室前排队等候领取旁听证。他们中很多人与杜建平的家人并不相识,是相互转告或自发来的。据一位居民说,原定的开庭时间是10月31日,他们那天来法院后才得知,开庭日期已改为11月7日。 大约在9点10分左右,杜建平的妻子安百朵在女儿杜婉乐的搀扶下进入法庭,两人在原告席上落座。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王令也早早地进入法庭,他们为安百朵母女俩提供免费的法律代理服务。目击者称,今年才49岁的安百朵已是一头白发。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她一直斜靠在椅子上,紧紧抱着杜建平的遗像,不停地抹着眼泪。由于过于悲伤,她一度失声,甚至无法回答法官的问话。杜婉乐同样情绪激动,作为原告,母女俩的大部分意见只能由代理律师代为表达。 陆长海称未指认殴打对象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陆长海任北京博瑞星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期间,代理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危改拆迁工作。2006年1月24日11点左右,陆长海指使圣地休闲健身俱乐部保安经理李建明带领该俱乐部保安谢以良、朱作军、崔志强、韩义及田野等人,在南礼士路二条地藏庵小区1号楼3门前的人行道上,围住正在观看强制搬迁的杜建平,对其拳打脚踢。其间,谢以良向杜建平头部猛踹两脚。后杜建平于2月12日不治身亡。 公诉人认为,陆长海等人使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因为田野至今在逃,因此公诉人以故意伤害罪对陆长海等6人提起公诉。 据旁听者称,陆长海在听完公诉人的指控后,并未表示异议。但据他称,自己与杜建平素无积怨,甚至根本就不认识他,而且事先也没有向李建明等人指认杜建平为殴打对象,陆长海始终称只是带李建明他们去现场“维持秩序”。 但根据之前陆长海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所说的话,以及李建明等人的供述,陆长海在法庭上的话与此前所说不符。据陆长海在公安机关供述,在他所代理的南礼士路19号拆迁工程进入僵持阶段后,他曾要求西城房管局对拆迁居民进行强制搬迁的裁决,随后他又“以建工集团的名义”,把不服从裁决搬迁的5户居民诉至西城区法院,而杜建平就是这5户居民中的一户。根据李建明和其他参与打人者的供述,陆长海在拆迁办公室的窗户前,隔着玻璃指明了两个殴打目标,他们是围观居民中的一个“戴眼镜的老头”和另一个对现场进行摄像的居民。那个“戴眼镜的老头”就是杜建平。 李建明否认自己动手打人 根据多名打人者的供述,1月24日11点30分左右,李建明带着谢以良和田野,抓住杜建平的肩膀和头发,把他从围观的人群中向西拖去。在拖的过程中,李建明和杜建平同时摔倒在地。李建明随后迅速从地上爬起,并抬脚向杜建平踢去。朱作军、崔志强和韩义等人见到这种情况,也围了过来,对杜建平进行围殴。 但在法庭上,李建明却矢口否认自己动手打人。据旁听者称,当公诉人问李建明是否殴打杜建平时,李建明坚称:“没有。”据他说,自己的确带头将杜建平拖离围观人群,但走出数米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倒在地上,老头也倒在地上”,后来因为自己摔得“岔气”了,就一直蹲在地上。等他站起来时,其他人已经打完杜建平准备离开了,他随后追上同伴一起离开了现场。 据称,直到庭审最后,李建明仍强调自己并没有打人。 谢以良始终否认踹了两脚 根据北京公安局的鉴定结论,杜建平的死因被确定为“被钝性外力作用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而在其家人提供的资料中,杜建平被送到医院救治时,在短短几天内就接受过两次开颅手术,医生从他的头部取出了4块头骨碎片,由此可看出杜建平的头部遭受过极重的打击。那么,到底是谁对杜建平实施了致命的打击? 根据多名打人者的供述,李建明、谢以良、朱作军、崔志强、韩义对杜建平的身体及头部进行殴打后,即打算离开。这时杜建平尚能用胳膊斜支起身子,半坐在地上厉声斥责打人者。正打算离开的谢以良听到杜建平的斥责声,遂转过头来,对着杜的头部猛踹一脚,55岁的杜建平无法承受这样的重击,头部重重地磕在人行道的水泥地上。谢以良并未就此罢休,紧接着又对着杜建平的头部踹了一脚,这才逃离现场。 但据旁听者称,在当日的庭审中,谢以良自始至终否认自己最后回头踹出两脚。 “这是共同故意犯罪” 据旁听者介绍,在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书中,将陆长海、李建明、谢以良列为主犯。 公诉人称,因为陆长海等6名被告具有共同的伤害犯罪故意,并且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因此这是一起共同故意犯罪”。而陆长海指使他人实施犯罪;李建明组织并指使他人犯罪,并且还亲自参与犯罪;谢以良猛踹杜建平头部,实施了主要伤害行为。据此认定,三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三人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 公诉人还指出,李建明在1984年5月,因强奸罪被判刑6年。1995年6月因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脱逃罪被判刑11年零6个月,2003年6月刚刚刑满释放,并在5年内再次犯罪,因此建议法庭对其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