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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欣弗索赔案在陕西咸阳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5:5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咸阳讯(记者 杨怡)11月30日上午,全国首例“欣弗”官司在咸阳秦都区法院开庭。咸阳疑似注射“欣弗”死亡的孙女士家属把安徽华源、咸阳当地的两家医院、三家供货商推上了被告席。秦都区法院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宣布一审休庭。

  死者家属向6被告索赔近50万

  8月1日,咸阳孙女士因注射“欣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在西安病故,这是我省首例疑似注射“欣弗”死亡的病例。几个月来,孙女士的家属多方奔走,想为死去的亲人讨个说法。10月底,孙女士家属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于是将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隆安社区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以及三家供货商起诉到秦都区法院。

  11月30日上午9时,该案在秦都区法院开庭。被告和原告双方的律师全部出庭,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当日下午1点30分,一审宣布休庭。据了解,孙女士家属向六被告索赔医疗费、营养费、伙补费、交通费、精神抚恤金共约50万。安徽华源方面从北京聘请的律师辩称,死者家属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死者是因注射“欣弗”导致死亡,要求死者家属拿出“造成因果关系”的证据,并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表示异议。昨日,孙女士的儿子朱先生说:“下次开庭时,我们一定拿出相关证据。”

  华源态度令死者家属不满

  孙女士的家属称,最让他们不满的是安徽华源方面的态度。昨日,孙女士的女儿气愤地说:“安徽华源的态度很冷漠,没有丝毫的歉意。不管官司最终结果如何,我母亲注射‘欣弗’是事实,但他们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孙女士家属聘请的律师张娜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张娜同时认为

医院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一,隆安社区医院是咸阳市中心医院下属的社区医院,没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应该由咸阳市中心医院来承担;第二,死者是在隆安社区医院注射了‘欣弗’,有病历和病人登记表为证。”但昨晚7时,咸阳市中心医院对记者表示否认,院方称,隆安社区医院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该院无关。

  孙女士的子女表示,无论如何他们一定要为母亲讨个公道。孙女士的女儿说:“我们起诉的目的并非为了钱,而是觉得母亲死得太冤了。”


欣弗事件
安徽华源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2006年8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出现的严重不良事件......[详情]
  卫生部紧急通知停用安徽华源所产药品欣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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