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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他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2:20 国际在线 (来源:新闻晨报)

  “他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打破沉默的李玫瑾对于精神病学界关于“邱兴华有精神病而未必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结论再次提出强烈的质疑,也正式公开表达了她的观点,“从其行为方式到犯罪过程看,邱兴华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性质,有明显的自我保护行为和意识。”

  第一,邱兴华作案是一直等到后半夜约两点多钟,等人熟睡之后才下手,这说明他有时机的选择,有自我控制的能力。而很多精神病人是即时作案,或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

  第二,他在道观杀人停留了一天多时间,但只是在离开道观时放火,并不是边作案边放火,放火的时间说明他在有意破坏犯罪现场。这说明他的现场行为是有序的,而且他自己也交待,杀那个12岁的孩子和他父亲时,本想放过他们,但是他们拼命搏斗,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得不杀了他们,从这些叙述看,邱兴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第三,在逃跑过程中,邱兴华先后换过6双鞋子,他自己解释说,他知道警察主要是根据鞋印来找他,所以他要换鞋。而且在山上逃亡时遇见一个农村妇女,他向对方要东西吃,还威胁她“不许报警!”,这意味着他清楚警方在追捕他。

  第四,作完案后,他潜逃一千多公里。逃亡期间,曾在湖北随州市砍伤3人,并到另一个房间翻出1600元钱拿走。这说明他在有意找钱。

  “这都是一个精神病人的所为吗?”李玫瑾反问,“在分析一个人的心理或行为时可以有很多角度和参考资料,如本人的行为、所说的话、身边人所说的话等。哪种材料更可靠?显然说的不如做的;别人说的不如他自己说的。现在很多对邱兴华精神病的判断资料都来源于他妻子的说法,这种判断值得质疑!”

  “邱兴华确实存在着很严重的心理问题,比如,他很偏执,要面子还很要强。但生活的挫折令他狂躁,尤其当他与道长、一个比他年轻又能干的人发生冲突时,他老婆就站在旁边,他能不焦虑和愤怒吗?他曾夜间呼唤隔壁房间的老婆,偏偏他老婆就不应声,这能不加重他本就脆弱的自尊焦虑吗?他只能得出这种结论:老婆就是与道长睡到了一起。所以,有人说邱兴华杀道长、剖腹取心肝的心理或行为不可理解,其实,这不能以正常人的心态去衡量犯罪人犯罪时的心态。”

  对“妄想症杀人”理论的异议

  与此同时,李玫瑾针对刘锡伟的“返祖兽性化症状群”理论也首次表达了异议。

  之前,刘锡伟百分之百确认,“邱兴华杀人完全按照我发明的精神病人杀人时表现出的‘返祖兽性化症状群理论’在演绎,该理论的一个特点就是残酷杀人、剩余杀人、滥杀无辜,另一特点是非血统妄想、妒忌妄想、被害妄想。”

  李玫瑾则向记者讲述了一个典型的妄想症精神病人杀人案例。几年前,在北京昌平,有一对医学院毕业的夫妇一起开了个体门诊,生意非常红火。为了再开一个按摩诊所,丈夫整天在外面奔波,有一次回到门诊时,意外看到妻子风姿绰约地送一个客人出来,他顿时觉得妻子变了,显得特别风骚,开始怀疑妻子是不是已经跟别人好上了。于是夏天的一个中午,他趁妻子和儿子熟睡之际把他们杀了。他杀人后就一直呆在家中,直到被警方抓获。

  案发后问他为什么杀人时,他说,怀疑孩子是妻子与别人所生。问他是否做过

亲子鉴定,他回答从不敢与妻子说这事。后来得知亲子鉴定结果后,他仍坚持“孩子就不是自己的”观点。

  “学医的人居然不做亲子鉴定就下手杀自己的孩子,而且也不逃走,这才符合非血统妄想,属于精神病人作案。邱兴华虽然也认为孩子不是亲生,但这是稍微有点疑心的男人都会有的心理,是正常的猜忌,他杀人主要是跟道长起冲突,这个案件有线索可循。”

  究竟是谁在干涉司法公正

  “其实,我们大家都是出于一种责任———法学家出于法律工作者的责任,精神病专家出于医生对病人的责任,我从事犯罪心理研究多年,我也有破解犯罪心理现象的责任,从犯罪心理和行为过程分析得出我个人的意见。”李玫瑾说,她从未反对为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李玫瑾说,早在邱案开审前,刘锡伟就找到她,希望她一起呼吁邱有精神病,遭到她的拒绝。2004年马加爵案审理时,因为她的《马加爵犯罪心理分析报告》发表,刘锡伟也打电话找过她,说马加爵有精神病,“那时我就对他讲过,马加爵具有全部的刑事责任能力。后来,法庭审判时公诉方提交了对马加爵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而此前,我对马加爵的报告早已发表,影响巨大,但并未影响法庭对马加爵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李玫瑾强调:“尽管刘锡伟一直在斥责我,并明确说不给邱兴华做鉴定是我李玫瑾的责任,后来又有许多名人、专家都在呼吁为邱兴华做

司法鉴定。但我想,这是法庭考虑的事情,不是我发言的问题。所以,我后来一直沉默。但是,从目前法庭进展看,司法审判事实上已经莫名地在推迟。”

  对此,李玫瑾禁不住感叹,在办理和审判邱兴华案中,有那么多经历过无数案件、具有专业判断能力的人,难道都不及从未接触过案犯的某些人的判断吗?“我只是在接触媒体采访时发表我的意见与看法,但有人却通过媒体对法庭提出要求,究竟是谁在干涉司法公正?”(来源:新闻晨报 记者杜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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