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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7: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二、行政问责: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事件回放:

  行政法治不仅要求我们的政府应该是一个有限政府、高效政府、服务政府,同时还是一个责任政府,而行政问责制正是我国当前建设责任政府重要的制度实现形式之一。2006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责任与权力本相互依存,无责任的权力必导致权力的滥用,问责正是对手持公共权柄的官员的必要制约。建立问责制度,就是以刚性的责任措施,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温家宝总理在9月4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力,或者行政不作为,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他强调,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006年11月1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坚决惩治官商勾结、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塑造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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