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龙入选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11:1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周正龙入选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
周正龙提供的“华南虎照片”。

周正龙入选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
周正龙

  1月10日,“法治影响生活·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正式向公众发布,这是检察日报社连续第三年发布年度法治蓝皮书。蓝皮书分为人物篇、民主篇、法律篇、倡廉篇、反腐篇、网络篇、热词篇、公益诉讼篇、文化篇、舆论监督篇、财经篇、传媒篇等。以下为人物篇内容:

  王灿发:环境法教授入选美国《时代》封面

  人物介绍

  2007年10月美国《时代》杂志评选出45位“环保英雄”并称之为“地球代言人”。开篇语写到:地球虽然是大家的,但它不会说话。地球不会为自己说话,因此必须有人为它说话。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名列这些代言人之中。

  王灿发,1958年出生,山东省成武县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水污染防治法》起草专家、“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时代》总结了王灿发的成就:创立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连续8年向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100多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推动中国环境法治的健全与完善。

  王灿发1984年起在厦门大学从事环境法教学工作,后考取北京大学环境法研究生,1988年到中国政法大学工作后,一直从事环境资源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致力于环境法的健全和完善。他是最近10多年来参与起草中国环境资源立法最多的学者之一。

  王灿发不仅参与了大量的环境立法工作,而且还通过诉讼维权的方式让法律条文在现实中演变为巨大的绿色影响力。1998年,王灿发在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1999年11月1日,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向全国的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中心有一个庞大的志愿者团队,日常有40多人轮流值班,不拿任何报酬。8年来,该组织接受了1万多次求助,打了100多场官司,有一场官司的原告多达1721人。

  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同时,自2001年开始,帮助中心开展了每年一期的环境法律实务培训工作。8年来,中心培训律师292名、法官229名、环保工作者40多名。接受培训的律师,被要求每年至少要办理一件中心交办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王灿发的目标是:通过向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方式,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中国环境法的执行和遵守。因此,王灿发也被称为“环境维权民间法律维权第一人”,“中国环保法律援助第一人”。

  王灿发的学生写博客称其是偶像。记者追问王灿发谁是他的偶像,他思虑许久,回答是马丁·路德·金,因为“他用一种非暴力的方式寻求和平与平等”。

  人物影响

  “环保英雄”这样一个称号,对于学者王灿发来说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社会各界对此的强烈反应有点超乎他的意料。然而,对于一个刚刚要从“黑色GDP”的泥沼中拔出腿来的国家来说,对于一个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中大国来说,这样一个荣誉称号所蕴涵的强烈信号、这样一个人所昭示的榜样意义,却是重大的。

  这位学者带领着他所创办的中心,将愤怒、不平、拍案而起的情绪,化作法律人的冷静和理性,步履艰难但却意志坚定地向前点滴推进环境法治。

  各方观点

  真正好的制度就是要首先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了弱者,也就保护了我们自己,因为面对非法侵害,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弱者。

  ——2007年11月28日《外滩画报》

  虽然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但目前看来,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实体法上,环境权缺位;程序法上,环境公益诉讼权缺位。这就意味着,很多有着社会责任感的组织或个人,无法通过司法程序起诉污染者和行政管理部门。这直接导致了王教授带队的研究服务中心无奈地以律师等代理人身份帮人打官司,借维护私权的形式来跟环境破坏者和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叫板。

  ——2007年11月7日《中国经济时报》

  许传玺:海归法律人的赤子情怀感动社会

  人物介绍

  在很多人眼中,38岁的许传玺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天之骄子。15岁以山东省高考外语类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英语系。4年后,他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北大国际政治系中西文化比较研究方向唯一的硕士生。1990年留学美国,并分别于1996年、1999年获得耶鲁大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博士和哈佛大学法学博士。

  但是,许传玺在取得哈佛与耶鲁大学双博士学位后,放弃在美国优裕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回国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创建并领导以中美比较法为重点、为我国法律发展所迫切需要的中美法学院,以爱国情怀吸引和凝聚了多位有志报国的海外归国法律人才,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比较法学专业和该学科在国内的第一个硕士点和博士点,致力于为国家培养通晓美国法和比较法的新型法律人才。

  很多人对他的选择感到不解或惊讶,他自己却以为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归属:“一个人把他领到的第一份工资交给自己的父母和一个人把自己的所学贡献给祖国,不是理所当然、理应如此的吗?”

  回国后,他还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译审委员等,为国家法律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并被国家有关部委聘请为国际事务法律专家,多次在国际法律与政治等领域成功地捍卫了国家与民族利益,被誉为“时代先锋”和“新时期爱国主义典范”。2004年当选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成为该院院士中第一位中国内地学者,入选中组部专家信息库和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身处国际舞台,他说自己更能深切地感受到国家利益的分量。“能在有生之年为国家尽力,是我莫大的荣誉”,许传玺说。

  2007年12月,许传玺被评选为第18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成为我国法律界第二位获此殊荣的专业人士。此前,仅有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的曹建明教授于1995年入选第6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人物影响

  在社会转型期、传统价值观受到挑战的当今时代,许传玺以不同寻常的学术背景和杰出的才华,实践着“知识的价值,在于恰当地、负责任地用于改善社会”的人生信念。许传玺这种一心报国的爱国情怀不仅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亲身实践,而且感染和激励着他身边的许多青年学子。其独特的个人奋斗经历和浓烈的爱国情怀为新时期青年知识分子,尤其是为海归知识分子引领了理想与现实的前进方向。

  各方观点

  近年来“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屡屡遭受反倾销诉讼,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企业往往束手无策。这种消极做法,使得对方在我方缺席的“审判”中不战而胜,很多企业因此被排挤出国际市场。而许传玺所创建和领导的中美法学院,正是为培养这样的人才提供一个平台。

  ——2007年12月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22岁时,他走出北大校门,远赴大洋彼岸的美国。陌生的环境,求学的艰辛,生活的拮据以及独在异国他乡的寂寞,都不曾动摇他的信心和意志。“他做人谦逊质朴,犹如平和的绿色;他做学问做工作成就斐然,犹如灿烂的金色。”

  ——2007年7月5日新华社电稿

  张京文:查办药监局窝案的反贪局长

  人物介绍

  张京文,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2007年12月4日被评选为CCTV-2007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评委会授予张京文的颁奖词是:“剑兰,因为挺拔象征坚毅的品格。在那场关系百姓健康安全的较量中,面对身居高位、善于伪装的对手,张京文,从容不迫,以谋制胜。他让侵吞国家利益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他让阴暗角落处的权钱交易大白于天下。张京文,有剑兰一样坚韧不拔的勇气,他,维护了公平,捍卫了公正。”

  北京市西城区在北京市属于政府职能区,集中了50多家正部级单位,从事政府公务的单位有8000多家,这就决定了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工作上的特殊性。从2005年开始,西城区检察院从查办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受贿案入手,揭开了药监系统的系列商业贿赂案,使国家药监局一批腐败官员落入法网。在办案过程中,张京文敏锐地看到,国家药监局的监管、审批权力太大且相对集中,基本没有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郝和平案发后,针对国家药监局其他部门的举报明显增多,张京文及时向上级反贪部门汇报了自己的想法。在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直接指挥、参与下,纪委和检察机关查处了药监系统和医药购销领域的系列腐败案件,在全国医药行业引起了强烈的“地震”,由此去除了我国医药行业的“毒瘤”,纠正了泛滥一时的行业不正之风,使国家进一步加强、规范了药品生产行业的管理监督行为。

  翻开张京文的履历,内容其实很单一:1989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至今,一直在西城区检察院,先在公诉岗位上锻炼了两年,后来一直工作在反贪战线。“只有上班时间,没有下班时间”,张京文这样描述自己带领的反贪队伍,这恰恰也是他本人工作状况的真实写照。

  不过,对此,张京文有自己认真的回答:“这里能实现我的法律梦想。”他说:“忠于法律,是我毕生的追求。”

  人物影响

  从郝和平案,到由曹文庄、郑筱萸等引发的药监局系列贿赂案,促使政府重新考量药监制度的改革。张京文和西城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推动这场改革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其优异的工作也成为我国反商业贿赂活动的标本记录。

  各方观点

  张京文以郝和平的忏悔为代表,让大家重温民谚——“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喝凉酒,贪赃钱,早晚都是病”、“多行不义必自毙”、“聪明反被聪明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天不藏奸,善恶有报”……他警示大家:“如果过不去金钱关、名利关、亲情关、人情关、美色关及一些潜规则的话,别看你今天平安无事,但并不等于明天坐享太平。”

  ——2007年12月9日《北京青年报》

  药监系统和医药购销领域系列腐败案件的办理,割除了我国医药行业的“毒瘤”,清除了曾经泛滥一时的行业不正之风,使国家进一步加强、规范了药品生产行业的管理监督行为。

  ——2007年12月12日《瞭望》

  2007法治蓝皮书发布 “纸包子”等入选媒体篇

  2007法治蓝皮书发布 胡星段义和等案入选反腐篇

  2007法治蓝皮书发布 国家预防腐败局入选倡廉篇

  2007法治蓝皮书发布 黄金周调整等入选民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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