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而在此前,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在不同场合指出党内“潜规则”的种种表现和危害,他说,“这些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所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狠刹“潜规则”,立好“明规矩”,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说起“潜规则”的危害,基层干部群众的感受可能更为深刻。当下在一些基层地方和单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形形色色的“潜规则”表现各异,有些甚至堂而皇之、大行其道,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和纪律规矩。例如,在一些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变成了“为领导服务”;“集体领导”变成“领导个人说了算”,“民主集中”的原则变为“按领导意见办”,“会议决定”变为“举手表决走形式”,干部群众对此多有怨言。“潜规则”之盛,大有“渐成气候”之势。
略作思考,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就是隐藏在“明规矩”之下,却在实际起着支配作用,往往是合规合法程序下隐藏的违规违法的行为。同时,“明规矩”的缺失,权力的溢出化为“潜规则”留下隐身之地。“潜规则”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明明看着有问题,但真正较起真来难度大,往往还会招来搞“潜规则”的人用“明规矩”做挡箭牌,“猪八戒倒打一耙”:“制度规定都落实了”,“程序走到了”——其实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遵规守纪的人吃了哑巴亏,违法乱纪的人得了“无本利”,违背了党规党纪,亵渎了制度权威,透支了党和政府信用,动摇了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正当其时,势在必行。
破除“潜规则”,必须要严格落实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要切实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破坏纪律规矩的人和事,有问题苗头就纠,有违纪违规必查,切实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环境,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严守党规党纪的“底线意识”,避免少数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制度空转,有形无实的问题,避免一些地方基层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由“潜规则”主导,党的制度和规矩受到践踏的问题。
破除“潜规则”,必须从“潜规则”成因入手,科学研究,从体制、机制、程序等三个层面综合构建党内的制度环境,以“明规矩”堵死“潜规则”的通道。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针对权力过于集中监督难的问题,须科学配置权力,避免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权力运行不透明。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人、财、物、事、权在阳光下运行,解决好领导干部“权大于法”、凌驾组织之上、个人说了算等问题。同时,应逐级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关键环节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问责追责,以难以承受之重打消搞“潜规则”者的侥幸心理。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法之必行。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关键在于落实,而人是主导因素。在这个问题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好头;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把党性纯、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员干部用起来,逐步形成党规党纪严明的大环境。要防范党员领导干部中的“两面人”,把那些不讲党性讲个性、不靠组织靠关系,执行决策只唯上、执行政策搞变通,大圈子里作秀、小圈子里作恶的“两面人”清除出党员干部队伍。只有减少破坏和污染政治生态环境的“沉疴毒瘤”,弘扬落实“明规矩”的正义力量,才能带动和培养出党性纯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促进政治生态改善,“明规矩”就会纲举目张,“潜规则”自会灰飞烟灭。
(作者杨博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宣传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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