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学堂
一些机关单位,一方面是人才奇缺,另一方面是人满为患。这话似乎有点自相矛盾。不过但凡有点阅历的,还是会懂的。
想想看,大量人没有放在合适的岗位上,所以也不好称其为“人才”。
还是说个具体例子吧。约5年前,我去镇街检查工作时遇见一位女孩子,她对所涉法律非常熟稔,说来头头是道。这让我很是惊喜,因为你知道,在基层这种法律人才不多见的。
更重要的是,我内心对法律人的一种天然喜爱,只要是法律人才,无来由就喜欢。
问了一下,知道这位女孩子毕业于某政法学院,法学与经济双学士,通过了司法考试。
后来,我们区法制办需要调动人时,我向领导推荐此人。没想到,我们的领导也认识这个人。大家一合计,确实是人才,人才难得,决定调她。
按照层级原则,我与相熟悉的镇街的行政主官打招呼。当然,这不能只打个电话,要亲自拜访的。这位领导原来也分管过我,是个好领导,人随和且正派,也比较熟悉。
没想到我一说,他立即否决,“学堂,你能给她多少钱啊?”
跟“不是官话”的诸位读者交待一下,与全国其他很多地方不太一样,在本地,越是基层收入越高。一般来说,同级别的身份,在下一级工作,一年能多个3万、5万。
镇街领导都这么说了,我还能强求吗?但要知道,我王学堂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到了黄河心不死的人。
于是,我又请自己的上司找镇街的书记,没想到书记大人也是一口回绝,“她是人才,我们要自己用的。”
这样说也好,既然调不动,毕竟通过我们这次拟调,那女孩也可能被领导赏识、重用吧。
但大家应该知道,在基层一个职位是多么困难,要想升职有多么不容易。即便你很优秀,但没有职位,你让领导有什么办法?
说点戏剧性的事。
后来,3年后,这位不同意调动的领导竟然成了我的顶头上司。
他一报到,就找我谈话,“法制办缺不缺人?”
我实话相告,正好有一位同事调走有一个编制。他问,“调×××过来好不好?”这个×××,就是我们3年前想调动而他不同意调的人。
我知道这位领导的心,他正为当年的阻挡而后悔,因为耽误了这个女孩子的成长。这当然是善良的领导想不到也不愿意做的。
因为按机关的正常安排,这位女孩子当时可以调任我们法制办任股长,按当时的土政策,3年股长可以高配享受副科级待遇(与副科职差别不大,也就500元工资)。
当然,如果她更突出一些,升任法制办副主任也不是不可能。但人生不能重来,她现在仍然在原位置,3年了。
见了这个女孩子,她表示仍然喜欢法律,愿意从事法制工作。
于是,我又找了这个街道的行政长官。这次他倒是同意了,因为一说前因后果,这位兄长很开通。
问题出在书记身上,人家一口回绝,“我也缺人,不同意你们调动”。这位书记是常委,我一个小小的干部当然无力对抗。
后来,我又找过区长,但区长毕竟也不能强行要求街道放人。于是,此事又泡汤了。
这位女生的职位一直没有变。屈指一算,5年多了!
更让人心痛的是,她没有从事自己钟爱的法律工作,也没在法律岗位上工作。
可惜啊可惜!因为人才,你放在合适的位置就是人才,如果你不放在合适的地方,那TA是不会发光的。
我不知道,各个机关里还有多少这样的憾事在发生?
这些年,我们区法制办调出调进,“动”了许多人。作为法制办主任,我的原则很简单,只要是对同事们的发展有利,我就同意。因为人才不只是单位的,更是国家的。如果我浪费人才,除了对人才本身不尊重之外,对单位、对国家也都是损失!
(作者为佛山公务员。首发公号“不是官话”。纸媒、新媒体或微信公众号转载改编,必须事先征得“不是官话”的授权同意,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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