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大型国企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腐败“窝案”又一高管过堂,该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显明指控受贿110万元,并与公司原董事长宋木祥等人共同贪污公款60.1万元,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受审。
检方: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
据指控,2007年至2013年期间,刘显明在担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当时任集团董事长宋等人共同贪污公款60.1万元,其中刘显明个人分得22.1万元,并据为己有。
另据指控,2008年至2013年期间,刘显明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为广州某物业管理公司法人陈某、某物业公司股东、基建部部长陆森和其他几家公司的负责人谋取利益,共同受贿了这些人贿赂的人民币89万元,港币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24.5万元的购物卡。
检方认为,刘显明在担任国有企业负责人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公司下属套取贿赂款项给上级领导使用,并与相关合作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时,收受了合作公司为了搞好“人情关系”的贿赂款,应当以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悔罪:贿款大部分都给儿子治病
昨日庭上,刘显明认罪并表示后悔犯下的罪行。他交代,作为副总他主要分管物业,贪污数额都按照比例、按照部门进行分配。在历次的受贿行为中,他并没有主动向各行贿人索取,而是行贿人事后赠送给他的“感谢费”,他曾数次尝试推掉“感谢费”但并不成功。
刘显明供认,贿款的绝大部分都用于给儿子治病。有不少与轻工集团有合作项目的行贿人贿送的财物都是“给儿子治病看病”。
昨日庭上,刘显明年近九十的老母亲也到庭旁听。辩护律师称,刘显明家中尚有年迈的长辈,其儿子在未成年时已罹患重病,一直需要高额的治疗费用,如今也领着低保金维持生活。而刘显明的兄弟姐妹的生活均有困难,平常都靠刘显明接济。辩护律师请求法庭鉴于刘显明有自首、认罪、退赃等情节,给予减轻量刑。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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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窝案”端掉22人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胡守斌,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显明,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莫凡,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浩波,目前4名正、副局级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
此外,该公司目前还有中层干部及下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处级)18人被查处,涉案金额巨大,其中9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瞿崑 S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