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成 北京 长春报道
房费34万!但酒店老板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其最贵的房间仅168元,但该老板名下另有一家财务代理公司。
四家会所、饭店的名称,极为罕见地出现在中纪委的通报中,当然,通报的主要内容,是指向违纪官员的。《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这些被官员悄然出入或长期居住的场所,颇多有趣之处。
“一些酒店、会所,利用其隐秘性,继续在主打官员、公务消费,这是我们过去一再提醒,但这些经营者,有的都不在我们协会内,有的听到,也当耳旁风。”一位要求匿名的某相关协会主要负责人称,他更愿意将中纪委此举理解为对餐饮业转型的一个提醒。
2012年以来,媒体曾大量报道在八项规定出台后,高端餐饮所遭遇的种种变化:一些过去高度依赖公务消费的企业,业绩几乎出现断崖式下滑。当年冬天,多家行业协会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到2014年时,多个协会认为转型已有可见成绩。
住了五年半?
“不记得了,应该是很长时间吧。”当问及原副省长谷春立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包房情况时,该酒店的老板X迟疑了一下,但他随即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酒店最好的房间也不过168元,因为“位置有点偏”。
在近日中纪委的通报中,X名下的长春市乐福大酒店赫然“上榜”。通报称,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曾在“已经分得副省级干部周转房的情况下,长期占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1间客房,房费共计34.38万元。”
如此高昂的房费,随即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而记者证实,长春市乐福大酒店所处位置为二十三中周边,其地理位置确属偏僻,但该店除提供住宿外,另有餐饮。
“土鸡、胖头鱼,都有,四五个人消费四五百也就差不多了。”老板X向记者介绍,该店平时入住率并不高,但旅游旺季时生意会好一些,“也不会提价”。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X名下还有一家长春市某通财务代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工商资料显示,X与另一人分别认缴60万元、40万元于设立。
2016年5月,该财务代理公司曾出现过变更。不过,X向记者承认其确系上述财务代理公司负责人,但他表示,针对通报中谷春立的问题,他并未因此受到影响,他本人亦未接受纪委部门调查。
而X则未向记者透露具体包房时段。
以下为中纪委通报谷春立原文:
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在已分得副省级干部周转房的情况下,长期占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1间客房,房费共计34.38万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3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
责任编辑:孙爱林 SN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