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山西宁武矿难跨省移尸事件(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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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5:35 内蒙古晨报 | |||||||||
这就是7月4日在此存放三具尸体,后来宁武移到集宁尸体全部在此火化的集宁殡仪馆 内蒙古晨报记者 武峰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武峰)7月2日,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7月4日,当地政府公布死亡人数为19人;后经查明证实死亡人数应为36人,其中17人转移到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集宁区和丰镇市。7月14日,一手策划虚报遇难矿工人数和转移遇难矿工遗体的浙江人侯传高被山西警方刑事拘留;7月15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山西宁武矿难瞒报事件》,一时间山西宁武与内蒙古的集宁、丰镇因一起矿难而联系到了一起。遇难矿工为何移尸内蒙古?究竟是谁胆大妄为,策划了这起瞒报案?日前,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贾家堡煤矿是一家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的乡镇承包煤矿,承包人是浙江人陈治芬,此人2003年与贾家堡煤矿签订承包协议书,承包期10年。2005年初陈治芬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其妻侯丽芳以继承的方式与对方续签了承包协议书。7月2日14时30分左右,贾家堡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当天16时10分,忻州市矿山救护队前往抢救。20时30分,救护队成员入井初步侦查后向抢险指挥部汇报:共有19名矿工遇难。当日晚上,山西省、忻州市和宁武县有关负责人陆续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事故伤亡人员,救护队7次入井排查,没有发现其他遇难人员。7月4日,事故调查组向外界公布:这次事故造成19人死亡。然而,这只是这次矿难的最初影像,更深层的东西渐渐显现。7月7日,根据群众反映,这次矿难死亡人数不止19人,煤矿存在转移遇难矿工遗体的蛛丝马迹。央视《焦点访谈》记者亲赴内蒙古终于揭开事实真相:宁武矿难死亡36人,其中17具尸体转移到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和丰镇市。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7月4日凌晨4点,集宁区殡仪馆接到收尸火化的“业务”。据看门的老贾介绍:“半夜4点多,黑咕隆咚的,有人喊醒我,说要存尸、火化些尸体。我赶忙打电话给殡仪馆主任刘芳,刘主任答复,这里只能存放三具,于是来人就走了,说是八点多把尸体拉来,结果直到第二天(即5号)才拉来三具尸体,拉来时尸体已经化了妆。” 运到集宁区一共有多少具尸体?在集宁区第二医院(原集宁市铁路医院)记者找到了答案。8月7日,与宁武矿难遇难矿工尸体转移的时间整整一个月零三天,记者来到了当时收受尸体的集宁区第二医院。该院张院长听完记者来意很不耐烦地说:“这事与医院没一点关系,太平间承包出去了,要问去问承包人去。”张院长叫来该院“综合服务中心”孙东风主任,孙主任又把记者带到管太平间的张栓才处。张栓才告诉记者:“7月4日早晨6点多,有山西(听口音)人过来说有些尸体要存放,他们先和殡仪馆联系,那头只能放三具,殡仪馆也和我联系,说不行先存你这儿,再做处理,我也就答应了,大约9点多钟,一辆农用车开来,上面用苫布盖着,我想这上面装的肯定是尸体了,一共10具。黑头黑脸黑衣服,问来人咋死的,来人说,你先别管了,先放进太平房再说。”张栓才顿了顿又说:“尸体是两个一捆用铁丝拴着,像是抬的时捆的,中间有抬杠的孔隙,我当时和医院领导打了招呼,第二天又向新体路派出所报了案。” 至此,集宁区确定移尸数字为10具,在集宁区第二医院统一化妆后拉到殡仪馆3具,暂存医院7具,以待处理。 月4日凌晨1点,7具尸体(宁武矿难中另7具遇难矿工遗体)运到了丰镇市,其中3具在殡仪馆,4具存放到了丰镇市人民医院。 运到内蒙古的17具尸体俱已找到。 ★内蒙古警方:未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 记者试图从公安机关的笔录中探寻一下这起跨省移尸的路径,但未果。在集宁区公安局和丰镇市公安局记者均未找到相关报案记录和宁武公安局的接洽记录。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殿礼表示:如果宁武方面办案人员通知我们,我们会配合其做好调查工作,但支队也是看到媒体报道后才知道有这码事,所以事后他们在报道中所讲的“阻力”呀,“人生地不熟”等怪不得咱们,因为我们不知情。 记者电话连线山西宁武县公安局,承办此案的一位民警向记者介绍了这起跨省移尸的过程:“在最终调查没有完成之时,移尸时间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矿主把移尸时间和上报时间错开,事故发生后的时间可能比矿主上报时间要早;二是在调查人员和媒体记者离开以后转移走的。7月3日,承包矿井的浙江人侯丽芳的哥哥侯传高通过一位朋友用金钱买通部分矿工,迅速将17具遇难矿工遗体装上农用车转移出去,7月3日晚9点,部分留守矿井的家属被集中到一辆面包车上离开矿井(此前已有部分家属随遗体赶往山西朔州认尸)。” 贵州籍的黄奇生陪同小姨子处理连襟死难善后问题。因为没有宁武公安局出具证明,他们至今无法认定尸体。1个月来他不断往返于山西和内蒙古两地间,目前尸体仍存放在集宁区第二医院太平间,他说:“后来才知道,先让家属来集宁和丰镇,运送尸体的车辆才随后出发,先后不差半小时。”他是与同乡廖飞通电话才知道整个运尸过程:“廖飞3日晚9点打电话说坐上了车,可能要转移,但不知道去哪儿,直到4日凌晨4点才得知去了集宁。” ★医院:存放尸体没有错 集宁区第二医院的前身是原集宁市铁路医院,去年才转到地方管辖。记者了解到,该院的太平间是属医院“综合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太平间每年上缴“中心”2.5万元承包费。中心主任孙东风是医院正式职工,他说:“服务中心属三产性质,自负盈亏,是医院的一个科室,太平间的事情自然和我们有关系。7月14日尸体运来以后张栓才向我汇报,我又逐级向医院领导汇报了。医院的原则是先收下,不允许尸体再向外转移,如外运须提供相关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在二医院收存尸体的同时,孙东风主任接到集宁区殡葬管理所的通知:没有公安机关的手续,不准外运;待对方来人提供正常手续后方可火化处理。看来尸体运来后第一时间得到了妥善处理,张院长极力推脱的原因按孙东风主任的解释是:前段时间媒体记者太多了,实在烦得很了。 丰镇市人民医院接收省外移尸却表现得格外“豁达”。8月12日,记者来到了丰镇市人民医院,经过市委宣传部温干事引领,记者见到了陈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杨勇。陈院长明确表示:丰镇市人民医院是全市惟一一家有太平房的医院。医院明确规定不允许存放外地尸体。虽然有具体负责人,但医院还是脱不了干系的。太平间负责人张二久告诉记者:“4日凌晨1点钟经朋友介绍说是山西怀仁县叫张大兵的矿工,一共是4具。当时介绍人押了1.2万元,最后搞下来1具尸体包括穿衣、整容、存放等收取1800元;由于尸体是两个人一捆用铁丝绑得挺紧需要从130车上分解尸体,又一具多加了100元。当时因为是熟人介绍,也没按常规手续要公安局的证明就存放了,第二天和医院总务科打了招呼,也没反对,现在看来的确错了,人家山西来调查我也如实说了……” 杨勇副院长特别强调:我们一贯都按登记制度来的,无名尸体一律不存放。但正值夏季,如果不暂时收存,一旦人家转移别处,散发出些传染病来更了不得,我们存尸体是没有错的。 ★民政:堵截跨省移尸关键严格殡葬制度 “宁武矿难遇难矿工尸体转移到集宁和丰镇后,有许多媒体报道说我们不积极配合当地警方的调查,故意隐瞒存放尸体的真相,我们觉得很冤枉。”集宁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郭军开门见山地对记者说:“我们是5号接到的举报,当时就感到事态的严重,因为外省尸体转移到集宁这还是第一次,局领导也相当重视,要求立即向二医院太平房和区殡仪馆下达通知:暂且存放,不准外移,待对方拿来手续再作处理。这样避免了拒绝收尸而造成的尸体二次转移,后果将难以设想,由于我们要求手续齐备:1正常死亡需医院证明;2、非正常死亡需公安机关证明,对于7号来人要把已经存放的尸体重新拉走,并扬言不信多掏钱没有个火化的地方,由于有管理所的通知,二医院和殡仪馆都没有轻易松口。” 记者在集宁区殡葬管理所见到了一份下达通知单的存根,时间确是7月5日,还有一份由二医院太平间负责人张栓才提供的介绍信:兹有……火葬事宜,……,姓名编号:(8号刘治良,14日);(6号张永明、7号唐先春,16号);(9号李发喜,15号);(10号杨昌富,18号);(5号徐强,19号),有效期20天,宁武县公安局落款。有宁武公安局公章。 后面标的是火化日期,最后一具没有火化的是黄奇生的连襟,至今警方不能确定其相符的认领身份。 “《殡葬管理条例》以及有关遗体拉运管理的规定:死亡人员必须实行就地火化,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运往其它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才能办理遗体运送手续,山西宁武矿难矿主置法律、法规不顾,私自外运尸体应属违法行为。”郭所长说。 ★移尸瞒报的背后 从7月2日发生宁武矿难,到7月4日当地政府向外公布19人遇难;从媒体记者深挖发现移尸,到17名遇难矿工在内蒙古现形,其间有宁武县煤碳管理局局长亢存焕以及宁武县副县长李德生等人的“瞒报”,也有个别医院和殡仪馆不及时通报,这张金钱织就的网密不可透,但最终还是真相大白。那么移尸的背后到底有什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一语中的:“一些矿主利欲熏心,麻木不仁,当地政府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扎实。”宁武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李书良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侯传高被刑拘后交代,之所以转移遗体虚报事故,就是为了降低死亡人数、减少事故责任,以便能继续开这个矿,承包矿井的侯丽芳7月3日从浙江飞山西时,在太原机场被警方抓获,尽管她对当时具体情况并不知情,但她被刑拘后轻描淡写地对调查人员说:“人已经死了,花多少钱都没关系,只要能让我继续干下去。”她在事故发生后也确实显得非常“阔气”,除了主动给一些遇难者家属每家至少20万元的赔偿外,还将900万元交到当地政府作为善后费用。宁武县一位负责人介绍:宁武的煤矿瓦斯含量不高,但不表明不含瓦斯,一些矿主抱着侥幸心理,不在改善安全设施和通风条件上下功夫,却一心只想着赚钱,最终酿成惨祸,使36个完整家属从此破裂,而矿主用来打发这一切的只有一个字——钱。据办案人员介绍,事故发生后,不少本矿职工拿了矿主的钱参与转移运送遇难矿工遗体,事后守口如瓶,一些家属因尸体来回转移,往返几个地方认领尸体,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为了遏制煤矿事故频发,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山西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极为严厉的处罚办法:凡是造成死亡事故的煤矿,包括各种保险在内死亡1人赔偿不低于20万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乡镇煤矿,不得再经营,必须关闭、拍卖;凡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责令停产;凡是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煤矿一律不准生产等。根据国务院规定,生产中死亡人数在9人以上,30人以下的为重大事故,由省级组织调查;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组织调查。死亡人数已经成为矿难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上纠缠了太多的各方利益,同时煤矿层层转包也是造成事故频发和瞒报的另一个原因,跨省移尸灭迹于是又成了矿难瞒报新动向。 ★跨省移尸考验属地应急制度 山西省离内蒙古最近的城市大概就属乌兰察布市的丰镇市,仅40公里路程,山西的矿难尸体要往内蒙古拉,难道单纯是因为“近”的原因吗?丰镇市人民医院的陈院长分析说:跨省移尸主要为的是保密,山西煤矿频频出事在本省已经非常敏感了。虽然离丰镇近,但互通讯息和人员往来毕竟较少,传播几率自然就小了。另外他们想像内蒙古偏远、贫穷、落后、制度不严,好“摆平”,事实上他们想错了。集宁区公安局办公室纪主任告诉记者:“像此类事情,宁武公安方面应事先和我们打招呼,这样两地联手调查,一方面对隐瞒矿主的暗中交易有一定威慑,使其不敢再走这种跨省移尸的渠道;另一方面也让公众能明白集宁不是一些不法分子的‘销尸灭迹地’!”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政局一位分管副局长说:焚尸应归属地管理,我有两个假设,一个假设来了不收,大夏天的这帮人把尸体转移来转移去,一方面会传染疾病,另一方面会给最后寻找这部分尸体增加更大的难度;二个假设宁武县公安局不出具证明,我们会把尸体一直存放下去,直到事情落实真相。民政部关于颁布试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中要求:“殡葬事业单位包括殡仪馆、火葬场、殡葬管理所由同级民政部门领导,下属各部门实行经营承包制,其收入一部分留作殡葬事业单位用,一部分用于民政改善工作条件。”像个别人擅自收取高额费用,属违纪违规行为,我们内部会作出相应处分。总体上讲防止了尸体外流这一点做得很好,《乌兰察布日报》还对我们表扬了呢。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察局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国家是下了大决心抓安全生产,一些利欲熏心的矿主不是选择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而是在出了事故以后选择瞒报。他们瞒得了一时却瞒不了一世,在信息和传媒如此发达的社会,想将事故瞒到底根本是不可能的。 ★记者手记: “七月七”是传统的纪念亡灵的“节日”,由贵州到山西再到内蒙古,矿难死者杨昌富到今天还躺在异乡冰冷的太平间,连灵魂都难归故里。记者离开集宁时,杨的妻子还奔波着辨认丈夫的遗体。因黑心矿主的移尸造成了尸体无法对上号令失去亲人的人们更加伤心欲绝。宁武矿难的余音未散,7月12日,广东兴宁煤矿又发生透水事故,100多名矿工生死未卜……而矿主竟曝出用亿元“摆平”的豪言,人的生命在钱的面前其价值被贬到了最低。 宁武矿难参与转移藏匿遗体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一根链条;这些人在金钱面前,良心群体性泯灭,不约而同走上违法之路。将17名遇难矿工遗体偷偷运到千里之外,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参与其中的人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主要还是次要,其心灵之黑暗到了更加恐怖的程度,从他们在偷运过程中的“高效率”,人们不禁怀疑,这样的罪恶勾当是不是经常性地发生?!而如何抑制或者说是如何阻止这勾当的成功成了矿难发生后摆在相关职能部门面前的新课题。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