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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空:深圳告破3.2亿走私大案(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20:18 CCTV《东方时空》
东方时空:深圳告破3.2亿走私大案(组图)

布料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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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空:深圳告破3.2亿走私大案(组图)

走私布料加工厂


    4月12日,央视《东方时空》播出《深圳告破3.2亿走私大案》,以下是节目实录:

  这里是深圳的文锦渡口岸。大家向那面看,一桥之隔的另一侧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深圳和香港之间客货运输往往通过类似于这样的口岸来进行的。大家现在看到这是出口,这边是入口,那么不久前深圳海关破获了一起通过这样的口岸,来走私做衣服布料这样一个特
大的走私案件,这个走私案件涉案金额达到了3.2亿,偷逃税款达到了8000多万。

  这宗涉案金额如此之高的走私案件,它的侦破最初是源于一封举报信。

  深圳海关缉私局侦察员敖威:2005年年初的时候深圳海关缉私局接到了一封举报走私逆命举报信,举报人在信中举报了一个姓叶的叶某以及他相关的企业,有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

  针对举报信中的内容,缉私人员展开了调查。

  敖威:在初步的调查中,发现叶某是香港人,确实在深圳注册了多家受海关监管的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服装生产企业。

  经侦查发现,叶某的多家企业在从事进口布料的加工贸易生意,由于内地生产成本较低,深圳有许多加工贸易企业。所谓进口布料的加工贸易,就是布料经海关进口,进口后加工成成衣制品,然后必须再出口。而且出口成衣必须与进口布料数量相一致,进口布料及其成本不得销往内地市场,否则将收取关税。于是,侦查人员对于叶某企业的进口、加工、出口等各个环节展览了调查。

  深圳海关缉私局侦察员余潮堃:在口岸这里它跟一般正常的进口货物没有多大的分别,就这么从通道过来,它是预申报的,就是说它申报的和实际的应该是吻合的。

  尽管申报与进口布料品种数量都是吻合的,于是侦查人员又对进口布料的加工环境进行了调查。

  敖威:办案人员接到这个举办信以后到所涉及的几家企业进行了暗访,当时看到的情景也是跟现在的情景是一样的,这里有厂房,有机器,有设备,也有一条龙的成为线,整个配套还是比较齐全的,从表面上真的看不出什么问题。

  余潮堃:那么我们找他们的采购员和仓管员了解到的情况是什么呢?他们这样向海关备案是进料加工企业,就是说应该是从境外接的定单,从境外进口原料加工成服装,然后就出口。但是它实际上是什么呢?就是从国内的广州的中大布料市场还有深圳的东门布料市场,进口咱们国产的布料,做成服装,这个成品在咱们内地销售。

  叶某等人的加工企业设计成衣的布料是内地产的,那么进口布料哪里去了呢?按规定,叶某等人的进口布料必须送到指定的加工企业,可是警方经过侦查发现,这些布料竟然被送到了距离深圳百里之外的惠州,而且经过分发销往各地。

  敖威:但是司机进关以后做了短暂停留之后,就直接将这些货运到了惠州市博罗县的一个专用仓库里面,这些报税料件在仓库卸下以后,就被进行归类分发,然后转运到其它地方去。

  经过进一步侦查,深圳海关缉私局完全掌握了叶某等人进口、运输、非法分发布料的走私事实。2005年9月1日,会同惠州警方采取了抓捕行动。

  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宋敏:当天晚上抓获了2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了100多吨走私布料,以及缴获了8台运输车辆。

  大家现在所看到的就是在走私分子仓库当中所查没的各种各样走私进来的布匹,数量非常大,走在里面就像穿迷宫一样,而且它的种类也非常的多,我们也拿了一些样品来给大家展示一下。大家现在可以看到,这个就是棉布,这个是化纤布,这个是混纺的布,这个是皮质品,这个是水貂皮,应该说它这个里面仅仅从查没的情况来看,种类就达到了七八种。

  记者:给叶延植他们运送布料,运送了多少次?

  犯罪嫌疑人郑浩明:几个月。

  记者:运了多少次?

  郑浩明:运了可能100多次左右。

  据司机郑浩明交代,仅他一个人就为叶延植等人非法运送布料上百次,而随着警方的大力举证,这一团伙的走私事实进一步显现出来。

  余潮堃:这个走私集团从2002年的7月份以来就开始进行这种走私活动,次数达800余次,走私的货物是制衣的布料和制衣的辅料等等,几十种货物。

  宋敏:这个案件案值是3.2个亿,偷逃税款8千4百多万。

  叶延植等人的走私案件已被深圳海关缉私局侦破,但按照《海关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加工贸易企业,加工成品后必须出口,并且进出口数量必须一致,而且须在海关部门核销。那么叶延植等人把进口布料倒卖后又如何来核销的呢?

  余潮堃:国内有一些生产企业,它说有产品销往境外的这种能力,也就是说境外的客户,但是这些企业不想去办出口的报关手续,贪图方便,由进料加工企业帮它代理出口,就是说把国内一般企业生产的产品,代替了进料加工企业的应该复出口的产品,这样出口了,他们是一拍即合。

  叶延植等人进行走私的手段无外乎是这样的,大家看到这就是他进口来的布料。按道理来说,他应该把这个布料生产成成衣然后出口,进口的数量和出口的数量应该是平衡的,要在海关那里进行核销,但实际上他是把这个布料销往了国内,而且没有交税,偷逃的税款就得利了。但是为了逃避海关想出一个办法,就把国内某些厂家生产的成衣,比如说这就是国内生产的成衣,他把它进行出口,这样就使国内生产的成衣和它进口的布料在海关那个地方得到了核销,从而达到了核销的目的。

  这起借进口布料加工逃避关税从中获利的案件是近段时期出现的典型案件,而且走私分子的手法也与以往不同,这也给今后打击类似的案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宋敏:通过9.01案件的侦破,我们也在分析走私分子他们也在不断的变化他们的手法,他们也在不断地改变他们的走私方式,所以我们作为缉私部门一定要不断地研究走私分子的规律特点,要有前瞻性的思考这些问题,一旦形成苗头,我们一定给予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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