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称带薪年休假是黄金周的配套规定(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0:53 央视《经济半小时》
法制办称带薪年休假是黄金周的配套规定(组图)
  今天距离国务院法制办《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已经过去了三天,记者登陆了国务院法制办的网站,发现短短三天,参与发表意见的人数超过了3600人

法制办称带薪年休假是黄金周的配套规定(组图)
  程延园教授指出,目前国内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行一刀切的带薪年休假制度,特别是国内劳动力市场仍是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执行起来难度会很大

  2007年11月8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法制办称带薪年休假是黄金周的配套规定”,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国务院法制办11月5日刚刚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带薪年休假成了这两天一个热门话题。

  意见稿是这么说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是: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以前,带薪休假在很多人看来,更像是一种福利,但这份征求意见稿表明,带薪休假将成为一项具有法律保护的权利,从福利到权利,这一变化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

  我们今天就先来看看国家法制办收到的最新回馈:

  国务院法制办《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已经三天了,记者登陆了国务院法制办的网站,发现短短三天,参与发表意见的人数超过了3600人,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期在网上征求意见的法规草案还有一些,但是对这些草案参与发表意见的人数并不多,最多的195人,最少的只有18人。可见,相比之下带薪休假草案本身的关注度远比其他法规草案高出很多。

  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已经是国务院法制办今年是第十个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法规草案,只要是有核心价值的意见都会被采纳。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带薪休假征求意见稿》同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黄金周休假制度征求意见稿几乎是前后脚连续发布的,两者之间究竟有多大关系,带薪休假是否会取代黄金周呢?对于这个问题,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明确答复,但可以肯定的是,两者之间是有关联的。

  法制办工作人员:“我们这个带薪年休假是黄金周的一个配套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的征求意见的结果还没有正式发布,但是民间一些机构已经对休假的问题进行了多次调查。记者走访了专业咨询机构零点公司,他们对10个城市的3502位城市居民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最希望一种什么样的长假方式的提问中,44%的人选择了自由灵活的带薪假,具体要求是,单位每年给职工10——15天带薪休假,但具体什么时候用,由职工自己与单位商量决定,其中30岁以下的年轻人支持比例更是超过半数,为50.3%。

  而今年6月份对上班族所做的另一项调查显示:即使是国家法定假期,按规定平均应该休息19.14天,而实际休掉的平均为18.13天。2006年能够全部休完“五一”、“十一”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的上班族仅为69.7%,16.3%的上班族可以休完半数及半数以上的假期,另外有8.4%的上班族甚至一天都没有休。

  围绕带薪休假,这里面争论最大的还不在带薪休假本身,而是如何才能保障这项权利落到实处。不少人担心,有的单位加班如同家常便饭,连最起码的双休日都保证不了,实行带薪休假岂不是难上加难。不过,也有一些地方早就自行制定并实施了带薪休假的制度,对这些员工来说,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新的征求意见稿,是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因为这将会让他们的带薪休假变成一项常规假期。然而,在其他一些行业,带薪休假似乎还是镜中月、水中花。

  实际上,带薪休假早在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可是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很多人也并没有享受到这项制度,带薪休假甚至被称作纸上的权利。那么,国务院正在征求意见的新办法怎么样才能保证落实?来听听专家的看法。

  记者:“你怎么看待这次带薪年休假的征求意见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程延园:“首先是它把《劳动法》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做了一个进一步的落实,让它在实践当中能够操作,那么对企业来讲的话,有利于企业制订法定的这种休假制度,对劳动者来讲的话,能够很好的去落实年休假这样一个权利。”

  程延园教授告诉记者,其实早在1991年,国家就提出了年休假制度,当时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

  程延园:“因为91年的那一个国务院出台的这个东西的话,它毕竟只是一个通知,所以从法律效力上来讲的话,它的强制执行力不是很强。”

  虽然年休假早就提出,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又没有强制性,使得年休假被称为一项“写在纸上的权利”,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是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

  程延园:“不去执行的话也没有一个处罚性的这种措施,执行吧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所以就造成在实践当中的话,有一些这个企业可能就没有去具体的落实这样一个权利。”

  虽然《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权利,但是由于不是强制性法律,一些单位或企业往往按照自己的“规定”办事,有的企业“带薪”演变成了只带基本工资或干脆不带薪,而有的企业职工有假不愿休或是有假也不敢休。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老板为了追求更多利润,更不愿让职工带薪休假。

  记者:“你觉得这个意见稿会在企业中顺利的推行吗?”

  程延园:“应该说它为企业执行顺利的推行这样一个制度提供了一个基础和法律根据,至于能不能,所有的企业都能够落实,我觉得也很难说。”

  程延园教授指出,目前国内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行一刀切的带薪年休假制度,特别是国内劳动力市场仍是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执行起来难度会很大。

  程延园:“这个年休假执行的难度一个它没有一个强制性的一个处罚规定,说我企业没有强制执行这个年休假制度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另外就是有一些劳动密集型的这种企业,它实行劳动定额、计件工资,那么如果你不上班你就没有工资。”

  记者发现,在这次的草案中,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所雇的职工都包含在内,“职工”终于成为了一个全方位的概念,它充分体现了平等、公平的原则,使得带薪休假成为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不过,正如程延园教授所指出的,只有实行强制性措施,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享有这个权利。

  程延园:“那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一个就是要加大这个劳动监察的这个力度,要使《劳动法》上所规定的这些个权利能够落到实处,另外一个就是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要有明确的这种意识。”

  半小时观察:“带薪休假”不能成为少数人的盛宴

  就像我们刚才看到的,十几年来,咱们普通劳动者一直在期待着能够享受到真正的“带薪休假”,今天这个期待正在一步步变成现实。

  好政策关键在落实,在落实的过程中,我们想,“带薪休假”最好能覆盖更可能多的人。“带薪休假”不仅应该惠及拥有公职的劳动者,将来还应该将目光更多地投向包括农民工、乡村教师在内的特殊群体身上。只有这样,好的政策才会得到好的落实,好的想法才能带来好的效应。

  主编:周人杰

  记者:姜龙飞 王冠明 李锦 康敬锋

  摄像:张明 徐胜 樊建恩 沈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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