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敛财食物链的“气候”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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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20 南方网 | |||||||||
工人日报网站 刘效仁随着安徽省灵璧县原公安局长王建华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逮捕,其交警大队一条外人难明真相、内部人人皆知的“食物链”被揭开了黑幕。公安局原领导肆无忌惮“吃”交警、交警内部逐层“吃”、交警明目张胆“吃”司机。至于“吃”司机的方法可谓花样繁多,无所不用其极,几成一场“蝗灾”。(见2月15日新华社) 那么,这条“食物链”又是如何形成的呢?笔者认为,如此“食物链”的形成和疯
其一,一些地方交警的财力自养使“吃”司机成了某种“习惯性做法”。随着各地公路的加速建设,车辆的急剧膨胀,交通管理警力处于疲于应付状态。一些地方为了管理需要,招聘了大量的合同制民警上岗执勤,他们的收入全靠罚没回扣,因而,具有本能的利益冲动,自然想办法“创收”。 其二,某些交警的权力扩张缺乏制约,成了“食物链”的生长“沃土”。一些地方,交警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想罚多少罚多少,想怎么罚就怎么罚,可以减你的分、扣你的车、收你的照、办你的班,几乎不受制约,百姓往往敢怒不敢言。 其三,监督机制有缺陷。个别地方,公安局长大权在握,位高权重。这样重要的职务如果得不到地方人大、党委组织部门等有效监督,难免会发生权力滥用,甚至引发种种腐败滋生。 斩除类似的吮食百姓血汗的“食物链”,实在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我们从建立制度、健全法治、完善监督上下功夫。(编辑: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