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纪律制度公务员未很好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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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8:55 四川在线 | |||||||||
小时候,因为阅历不深,典型的年少无知,单方面的受书本知识的影响,使我对是领导干部、或者是共产党员的国家工作人员,充满了神秘感和崇拜感,仿佛他们真的是世界上最值得尊敬和学习的人物。走入社会以后,竟然发现不完全是这样,特别是现在,有许多披着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外衣的国家工作人员,怎么看,也没有领导干部、共产党员或者说国家工作人员的气味,仅仅说遵纪守法这一点(不谈已经沦落为腐败分子的那批国家工作人员)。
按理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领导干部、共产党员是应该最遵纪守法的,否则,他就没有资格担任领导干部、共产党员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然而,就是这些人员,无视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纪律制度,我行我素。 比如,用公款吃喝玩乐的是他们,发文制止公款吃喝玩乐的也差不多是他们。2005年度,某地一招商引资的高档娱乐场所开业了。一时,公款消费爆满。当地党委、政府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发文禁止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同时还制定了“几不准”,即:下乡不准喝酒,同城不准招待,不准装包包烟。然而,高档娱乐场所依旧公款消费爆满,下乡酒照喝,同城饭照吃,包包烟装的照装、接的照接。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的,下乡喝酒的、同城招待的、接受包包烟的,既有发文单位的人员(领导),也有该文件执行单位的人员。真的是好一派歌舞升平的“和谐”景象。 还比如,10多年前,无论是中央,还是省,都曾发文明确规定厅局级以下的人员不得配备专车。然而,目前,不要说处级干部,就是某些科级干部都用公款配备了专车。某位政协委员准备提交一份提案《加快公车改制的步伐》,该委员单位的人员提醒他:“你提这份提案,也不看看行情。四大家的一线领导,包括你政协的领导,哪一个不是专车?!你这样的提案,政协的领导都会不高兴的。”该委员不听劝告,还是提交了这份提案,结果不言而喻。 又比如,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没有退休或者辞职前都应该上班和好好工作,这不应该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遵守劳动纪律,对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来说,是最低的要求。然而,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不遵守劳动纪律,要么上班迟到早退,要么就是十天、半月不来单位上班,或者高高在上,不做一点具体事。这批人,基本上是一些副职领导干部或者原来担任过领导现在改换为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而单位的现在领导,还真不敢把他们怎么样。 …… 我为我们的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叹息。 据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了第458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我不知道这条纪律制度又是否能够在国家工作人员中执行。如果要我说,又很难。因为,我发现,凡是上级的规定的纪律制度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既得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没有很好地遵照执行。去年,要求国家工作人员限期从煤矿中退股。否则,将严肃处理。但,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宁死不屈”。因为既得利益实在太诱惑人了。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又是一份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既得的利益的纪律制度,也就是说,又是一份“革”国家工作人员“命”的法规,革命,革到了自己头上,这个“命”,就很难“革”好。 不信,等着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