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发改委对8所学校乱收费的点名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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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08 四川在线 | |||||||||
新学期开始,国家发改委对8所学校乱收费点名批评,这是我今天早上在央视新闻报道中得知的消息。首先,我为国家发改委这一举措叫好。但在叫好的同时,也有以下质疑: 第一,被点名的这8所学校,既有中学,也有大学,但是不是只有这8所学校,消息中没有说明。也没有说明这次国家发改委共检查了多少学校,其中乱收费的有多少,占共检查单位多大比例?乱收费的金额共有多少?是全部退还给学生,还是仅仅罚款后就不了了之?
其实,我的发问纯属画蛇添足。谁不知道学校乱收费已经成为社会公害!《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研究报告》显示,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首因,加上乱收费,城乡居民就只有死路一条。全国其他学校的乱收费的形式也是如出一辙。然而,竟然只有8所学校被点名批评。我应该为这8所学校鸣冤或者说是打抱不平:全国的大、中、小学校几万所,被点名批评的为什么只有我们8所? 第二、学校收费,特别是大学的收费,一直是雾里看花,社会上也屡屡有疑问。对于社会上的疑问,教育部的官员不得不出面解释:目前大学学费有两种核收方法,一种是按实际成本,一种是按日常运行成本。考虑到中国国情和成本计算的复杂性,选取了后一种办法。所以,目前高校的学费就有这么高。对于学校主管部门的解释,国人并不相信。因为有瓜田李下之嫌。 按说,任何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确定权(也含部分企业)为国家发改委(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为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当社会上对教育收费有种种疑问后,最适合出面解释的应该是国家发改委。但为什么至今不见国家发改委解释? 第三、任何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确定权(也含部分企业)为国家发改委(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为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任何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权(也含部分企业)也为国家发改委(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为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所以,国家发改委这次行使监督权,对乱收费的8所学校点名批评。 然而,被国家发改委认为是教育乱收费的行径,在其他省同样存在。如浙江省奉化中学的“校中校”收费。不同的是,这些省的学校的这种乱收费是得到了本省有收费审批权的省级物价部门批准了的,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以至被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后,还奈何它们不了。不仅省级物价部门胡乱行使收费审批权,而且市级、县级物价部门也胡乱行使收费审批权。为什么要胡乱行使收费审批权呢?因为背后有猫腻。如,据《大河报》报道,广西藤县物价局从2001年至2004年3月,在核定开设电脑课程的部分中小学校微机收费标准并核发收费许可证时,利用这些学校想定高一些收费标准的想法,趁机以赞助费、年审费名义向这些学校先后索要人民币共26万元,被广西梧州市中级法院判为单位受贿罪。因此,许多乱收费其实是物价管理部门自己的乱行为。 国家发改委为全国物价管理部门的主管机关,不知道是否对这种乱作为也来个检查,然后也在媒体公开暴光? (方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