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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宣扬守墓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1:08 四川新闻网

  “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之一的陈健被指责,所谓的为金训华守墓36年是假的。指责他的是和金训华1969年5月底一起到黑龙江黑河市逊克县双河大队下乡的知青朱伟明,其中包括金训华的妹妹金士英。“当然,如果他真的每年都回去扫墓,我们也认可了,可问题是他没有。”

  扫墓和守墓不仅仅是一字之差。这中间有个遥远的距离,守墓是寸步不离,而扫墓
不过是“蜻蜓点水”。报道里面写的是扫墓,“感动”里面说成了守墓。我们很感意外的是,明明是公开的撒谎把扫墓说成守墓,被拆穿后却沉默寡言不敢澄清。

  但即使陈健真的为金训华守墓36年,我们有必要宣扬吗?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金训华被树为“英雄”实际上是对知青的极大侮辱。我自己就是所谓的知青,在北大荒撒过血汗。所谓的下乡,所谓的扎根边疆不过是一场闹剧。这个下乡运动都否定了,何谈什么英雄?

  第二,陈健今天也没有到了风烛残年,用36年的青壮年岁月来守墓,不是有点荒废壮志了么?那些回城的金训华的“战友们”参加的建设祖国建设城市,难道不比这个守墓更有意义?

  我们再来追问一句,什么叫守墓?是住在金训华“身边”吗?如果是这样,今天仍然住在双河大队的乡亲都是守墓人而决不是扫墓人。我们每一个城市都有纪念碑都有烈士遗骨,我们都在英雄“身边”,我们是不是都是守墓人?你可能说,我没有守在墓碑前寸步不离,那么,谁做到了寸步不离呢?这个所谓的守墓莫非不是很虚伪?莫非不是自欺欺人?(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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