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要发挥农民主体地位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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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09 潇湘晨报 | |||||||||
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进一步转变农民观念,培养新型农民显得尤为重要。其实,大部分地方主政者已经意识到了转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民素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 为了对农民进行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韶山市2005年对2000余名农民进行了“阳光工程”培训;同时针对在家从事种养业的农民进行了“新型农民
“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通过培训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生产生活技能,如果农民的素质不提高,其主体地位发挥不出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变成了我们要他做,这样是做不好的!”韶山市副市长李梦林说。 湘乡市的农民培训包括观念培训、文明培训和技能培训3个方面。该市专门成立了“阳光培训”办公室,并改造了农校、职业中专等培训基地。同时,根据农民不同情况和不同需要,创立了不同的培训体系。对农村的种养大户组织他们参加农技培训班或进农业技术学校学习;对农村青年则进行转移培训,市劳动局、科技局等部门以7个职业中专为基地,根据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力市场需要,进行对口培训;对外地急需的冶炼、电工、水泥工艺等高技术人才,则利用当地铝厂、铁合金厂、啤酒厂等大中型企业进行跟班培训。 观点:“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素质,应当进行文化创新,尤其应当对现行的中小学教育进行改革,从小对农民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应当落到实处,不能搞形式主义。” ——湖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专家陈文胜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