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诚信监督富人超生,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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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8:42 东方网 | |||||||||
“除常规罚款外,应将城市富人名人超生现象,记入企业或个人诚信体系。”3月4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杨魁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3月5日《新京报》:《富人超生应纳入诚信监督》 针对富人名人超生情况较多的现状,杨魁孚认为,除罚款外,最好尽快建立企业或个人诚信体系,把这些人群的超生,和企业信誉度、个人诚信度挂钩;同时,计生、劳动保
应该说,用诚信监督来制约“名人”、“富人”,防止其超生带来人口出生“两极分化”情况,以及造成社会局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是个新思路,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然而,撇开法律的强制力,期待道德的力量约束超生,恐怕难遂人愿。 富人、名人之所以热衷于超生,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在教育、医疗开支增大、就业困难的情况下,普通百姓养育一个孩子都显得力不从心,对富人、名人来说,养两个或几个孩子根本不成问题,因为他们不缺钱,有足够的负担能力。其二,现有法律处罚太轻。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超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逾期缴纳的,加收滞纳金;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的,还要受行政处分,其它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对个体老板、私营业主,所谓法律责任便只剩下缴纳社会抚养费即罚款了。过去,超生罚款最高曾罚到四五十万,现在比较规范,一般罚款几万,这点小钱,财大气粗的富人、名人根本不放在眼里。其三,优越感、虚荣心的自我满足。一些富人、名人腰包鼓了,便飘飘然起来,向往过去地主、资本家乃至皇帝的腐朽、堕落生活,“包二奶”,甚至搞“三妻四妾”。老婆一多,孩子便多,在“多妻多子”的生活氛围中,其成功感无限膨胀,优越感、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当超生现象成为富人、名人圈的一种追求与“时尚”时,将其记入企业或个人的诚信体系,对他们来说恐怕不仅不是耻辱,反而是一种荣耀,孩子生得越多,说明他越有“本事”——传宗接代的本事大,钱多养得起、罚得起,他还怕啥?至于计生信息通报后,有关部门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那区区几万元的罚款富人、名人早就准备好了,钞票直接点给你就是了。宣传教育嘛,向来都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对于那些非法致富者——其中,钻政策空子,掠夺国家资源暴富者有之;偷逃国家税收致富者有之;借国企改制掠夺国有资产一夜暴富者有之;利用股市信息不对称及手中权力,坑害股民,发股市财的有之;贪污受贿达到富裕的,也不乏其人。靠非法手段发家致富者,心狠手辣,鲜廉寡耻,让他们讲诚信讲道德只能是对牛谈琴。另外,对企业进行诸如贷款等限制也不现实,离开富人这棵“摇钱树”,银行的很大一部分资金贷不出去,靠什么赚钱吃饭?把计划生育的配合义务强加到银行身上,与其商业机构的性质不相符,也有悖市场经济法则,缺乏法理依据,实践中难以落实。总之,靠诚信监督管富人超生,悬! 时值“两会”召开,作为普通公民,笔者为治理富人名人超生问题提两点建议。一是避免“黄鳝泥鳅一般长”,对超生罚款实行区别对待。普通百姓承担的社会责任低,其超生只罚几万元;富人、名人的财富归根结底来自社会,应承担与其财富相一致的社会责任,超生罚款应按其财富的比例计算,罚得他心疼,看他在不在乎。二是加大惩处力度,给予行政乃至刑事处罚。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尤需铁腕治理。对超生者,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光有软绵绵的罚款远远不够,应修改相关法律,进行行政、刑事处罚。打击力度大了,违法生育的成本高了,超生者包括富人名人自然会掂量掂量后果,谁愿意蹲号子呀? 治理富人超生,道德的作用相当有限。对此,法律不该成为“软柿子”,是该抡起“大棒子”了。 作者:曹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