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立法应关注群众呼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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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3:41 重庆晚报 | |||||||||||
本报北京专电 昨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重庆代表团参加“两院”报告审议时指出,建设法治国家是个长期过程,要通过人大立法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和公民自觉守法,全面推进法制建设,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重要法制保障。
立法关注群众呼声 王兆国说,这些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到2010年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探索,重点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人民群众呼声最强烈的项目作为立法重点。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在实践中探索总结经验,要特别注意把在实践中的一些好办法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司法机关要加强体制改革,公正司法,注重创新,通过多方面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氛围。 盛赞重庆是个好地方 “重庆是个好地方,文化底蕴深厚,工业基础良好。”讲话中,王兆国对这些年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他曾在两江交汇的朝天门上船,当时破破烂烂的朝天门现在已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整个城市建设也具有了浓厚的现代气息,人民生产生活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王兆国认为,重庆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拥有良好的基础和特殊的优势,希望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更大发展。 肯定保障职工权益经验 在讲话中,王兆国特别肯定了重庆在保障企业尤其是职工权益方面做出的探索。他特别赞赏广厦集团在保障职工权益方面的经验,希望予以总结推广。王兆国说,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区别之一,就是特别注重保护职工利益。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有和谐的企业以及和谐的劳动关系,希望重庆在保障职工权益上创造更多经验,努力形成国家发展,企业进步,职工利益得到维护的和谐局面。 特派记者 朱明跃 李伟/文 史宗伟/图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