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四合院的悲剧在新农村重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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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24 南方网 | |||||||||
石头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4日批准了修改后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一处修改是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后增加了“保护有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 这看似简单平常的一句话,我们却可以从中读出担忧,读出教训,读出责任:
首先,我们可以读出对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将新农村建设简化为村容村貌建设的担忧。时下,已有评论提醒人们新农村不仅仅是“农村新”。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诸项内容中,“农村新”——即村容村貌的改善,是可以快速见效的。因而,新农村建设这艘大船容易被一些热衷于搞“政绩工程”的人带偏航向。殊不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之一——建设“文明乡风”离不开历史文化的传承。而那些具有特色的建筑就是当地农村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的优良载体。如,客家围龙屋的建筑特色反映了客家人团结互助、敬老尊贤、礼貌文明、知书达理的传统美德。这些不正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所期望的“乡风文明”的一些内容吗? 当前,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已经开始了新一轮住宅建设和改造,期待他们能够读懂这一层担忧。 其次,我们可以读出对城市建设中一些特色建筑遭到大面积毁坏的痛心,以及对其教训的吸取。在经济建设大潮中,我国的不少城市都变成了一个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标着大大的“拆”字。在一波又一波“拆”潮中,北京大部分胡同和四合院灰飞烟灭,贵州遵义会址旧址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会议楼,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襄樊千年古城墙夷为平地。类似这许多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的特色建筑永远消失了,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留下了无尽的遗憾。我们不希望看到这一幕幕令人痛心的场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现。 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读出对有特色的农村建筑的价值的认识,对历史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尊重,对传承人类文明的责任。有特色的建筑是历史的记录、时代的缩影、立体的画卷,带着深厚的历史沉淀和强烈的地域色彩,蕴含着当地特有的思维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识,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如,集防卫、居住和中西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广东开平碉楼见证了数百年的沧桑历史,是那个时期中国移民文化与不同族群之间文化相互影响、交融、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最有说服力的历史见证。保护好这些建筑,传承好这些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是我们的责任。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20多年的现代化建设,中国已对现代与传统、全球化与民族化关系的处理有了更成熟的认识。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态势下,我们应当注意尊重自己各具特色的历史和人类文化遗产,保存和延续好这些历史“文脉”,不犯“历史性”错误;同时,合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