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策要重视群众的话语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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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20 南方网 | |||||||||
钟玉 城市规划、征地拆迁、交通建设……这些似乎都是政府做决策的事情,与老百姓不相干。 然而,近些年来,就是这些看似远离老百姓的事情,在一些地方却频频引发老百姓的不满与埋怨,甚至造成上访等社会不安定因素。
原因在哪?就在于在政府决策过程中,老百姓的话语权没有得到必要的尊重与重视。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许多看似和普通老百姓不相干的事,其实往往都与他们有莫大的关系;许多往往被忽视的细节,却是老百姓最关心的地方。就拿城市规划来说,什么地方该建住宅、建多高,什么地方该留绿地、留多少,什么地方该有车站,设在哪个方位,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关系到他们生活中的便与不便、利与不利。 像这样的事情,如果说老百姓的话语权都得不到重视,那么,可以想见,在决策实施之后,其效果不说会完全背离民意,至少也会是不完全符合民意的。而因为不符合民意,在决策实施后,当一些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弊端显现,老百姓将不满表达出来,就自然地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 事实上,尊重群众的话语权,还不单单是从创造和谐和消除矛盾出发。真理往往掌握在广大人民群众手中,作为关系到民生的政府决策,群众的意见建议本身就应该是决策的来源和灵感所在;科学合理的决策,本身就应该是广泛吸收民意、充分听取意见的决策。在给予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前提下,他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往往也是与实际情况最相符合的,往往也是杜绝“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拍脑袋决策”、“闭门决策”的最好方式。 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尊重群众的话语权,本身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浙江省余姚市的“阳光规划”,探索了一条尊重群众意见、重视群众话语权的好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