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零工资就业”扰乱就业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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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53 国际在线 | |||||||||
作者:徐经胜 据浙江省人才招聘市场资料显示:当前已进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求职的高峰期,“零工资就业”的人开始出现。就在今年杭州的几场大型人才交流会上,几名乃至几十名大学生竞争一个很不起眼的职位是常见的事。为了增加竞争力,一些应届毕业生“主动”选择“零工资就业”,不惜“牺牲”本该享受的待遇。(3月27日 新华网)
大学生就业难已是不争的事实,就业难也自然引出了就业上的不正当竞争,其中“零工资就业”最为典型。这种“零工资就业”不仅使就业者本身的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严重地扰乱了就业市场。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刘志军分析说,“零工资就业”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廉价推销自己的同时,给其他求职者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大学生就业市场。同时,抱着不要工资只要工作的愿望来求职,往往会被惟利是图的企业所利用。不管怎么说,“零工资就业”伤害的都是求职者,得利的都是一些惟利是图的企业。 如果有越来越多的求职者愿意“零工资就业”,今后就业市场上肯定会出现“一半就业一半白送”的局面。这也让一些企业单位陷入招人的尴尬境地,因为招收这样的大学生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作为一个规范的企业肯定会认为,“开价”太低的人,是不是他的能力或者自信心有问题呢?因而,这种“零工资就业”还会让大学生身价“大跌”。 一个规范、健康的就业市场才是就业者最想得到的,同时它也不仅有利于求职者,而且也使想得到人才的企业从中受益。建立健全就业市场秩序,规范就业市场法律法规,是遏制就业上的恶性竞争、防止出现类似“零工资就业”现象必须要做的。同时,作为处于“卖方市场”的求职者,千万不要妄自菲薄,要坚持原则,不要自掉“身价”;作为“买方市场”的企业,也一定要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做损害求职者利益的事。 来源:国际在线/新华网 |